第四百四十七章 婚嫁
emsp; 程阿珠也不管了,她呼喊:“喊闾丘观来……等等,近日杨祖仁夫妇来拜访,他家与范仲淹、欧阳修渊源深厚,不如请他出面护送礼物出去,可使得?”
陈伊伊点头:“使得!”
男方的礼物送出去不久。女方礼物回的很快。宋刑统规定,女家收到男方礼物后,可以将酒瓶中地花朵与金饰取下来,收藏入女孩的嫁妆中,而后拿酒瓶中的酒犒劳挑夫。随后。女方要将淡水装入送来的酒瓶中,瓶内放三五条活金鱼,瓶口挂上一双筷子,这叫“回鱼筷”回应。
所谓“回鱼筷”取得是谐音“愉快”。表示女方对这桩婚姻“愉悦快乐”。
赵兴家送的礼物重,简王也按最上等的标准回礼,女方备些紫罗匹缎、珠翠须掠、箧帕鞋鞍等回定礼物,再用两只空酒罐,放满清水,投入四条金鱼、用金银打造一双鱼筷,用彩帛做两棵生葱,挂在鱼水罐外面。作“回鱼筷”送往男家。
接到简王回赠的礼物。程阿珠拍拍胸口,深深的松了口气:“可算把‘议定’完成了。”
陈伊伊看着简王回赠地礼物,满意的点点头:“女家回复的倒是一份上礼,嘻嘻,不知道这笔钱是由简王出,还是由官家出手。”
“议定”结束后,说明这桩婚姻算议定了,下面就是“下财礼”了。下完财礼。男女双方交换完庚帖。意味着婚姻已完全成“定论”。而后男女双方都要倾其所有。
宋代有钱人家送聘礼,以送“三金”为时髦。即金钏、金头面、金帔坠。送不起金器的家庭,用“银镀”的代替。这种以金为主的财物聘礼,闪烁着好一派富贵气象。这是在唐代婚姻聘礼中所未见的,也是元代以后婚姻聘礼所未达到的,反映了商品货币经济在宋代城市婚姻中占有地无可争辩的主导地位。
普通人家送的“三金”已经一团富贵了,官宦之家还送销金大袖或红素罗大袖缎、黄罗销金裙、缎红长裙、珠翠团冠、四时髻花、上细杂色彩缎匹帛、花茶果物、团圆饼、羊酒……简直像展开了一场送聘礼的比赛,看谁送得多,送得好。
婚嫁中,男方送得多,女方的陪嫁越多。比如王安石嫁女到蔡家,慈寿宫赐一珠褥,就值数十万钱。南宋景定年间,一小小九品郑姓将仕郎之女庆一娘,许嫁给万知县之子,仅资装费钱就高达十万五千贯,随嫁五百亩田尚不算在内……
在这种享乐主义盛行地情况下,宋代婚姻论财已成为一种普遍的风气,这与宋代以前讲究门第、等级的悬殊是有明显区别的。在这种风气影响下,为下聘财损资破产,乃至嫁娶失时、不能成礼地特别多起来。所以“世俗生男则喜,生女则戚”。
据宋史记载,宋代连亲王都发愁女儿嫁妆,不得不把女儿许配像唐棣一样不计较嫁妆的“公主收藏者”,或者干脆出家为尼。
为了防止男女双方因出不起聘礼与财礼而导致的男不婚女不嫁,宋代官府特地将聘财定立等第,宋刑统规定,男家为主,大致分为上、中、下三等:“上户金一两,银五两,彩缎六表里,杂用绢四十匹;中户金五钱,银四两,彩缎四表里,杂用绢三十匹;下户银三两,彩缎三表里,杂用绢一十五匹。”
这段规定仿佛是现代印度,现代的印度也常常因为女方陪嫁不足而无力成婚,所以政府特地用法律形式规定婚姻中聘礼与财礼的等级标准。以免因此产生法律纠纷。这在中国古代是独此一份的,唐以前,法律还管不到婚嫁的财礼�
陈伊伊点头:“使得!”
男方的礼物送出去不久。女方礼物回的很快。宋刑统规定,女家收到男方礼物后,可以将酒瓶中地花朵与金饰取下来,收藏入女孩的嫁妆中,而后拿酒瓶中的酒犒劳挑夫。随后。女方要将淡水装入送来的酒瓶中,瓶内放三五条活金鱼,瓶口挂上一双筷子,这叫“回鱼筷”回应。
所谓“回鱼筷”取得是谐音“愉快”。表示女方对这桩婚姻“愉悦快乐”。
赵兴家送的礼物重,简王也按最上等的标准回礼,女方备些紫罗匹缎、珠翠须掠、箧帕鞋鞍等回定礼物,再用两只空酒罐,放满清水,投入四条金鱼、用金银打造一双鱼筷,用彩帛做两棵生葱,挂在鱼水罐外面。作“回鱼筷”送往男家。
接到简王回赠的礼物。程阿珠拍拍胸口,深深的松了口气:“可算把‘议定’完成了。”
陈伊伊看着简王回赠地礼物,满意的点点头:“女家回复的倒是一份上礼,嘻嘻,不知道这笔钱是由简王出,还是由官家出手。”
“议定”结束后,说明这桩婚姻算议定了,下面就是“下财礼”了。下完财礼。男女双方交换完庚帖。意味着婚姻已完全成“定论”。而后男女双方都要倾其所有。
宋代有钱人家送聘礼,以送“三金”为时髦。即金钏、金头面、金帔坠。送不起金器的家庭,用“银镀”的代替。这种以金为主的财物聘礼,闪烁着好一派富贵气象。这是在唐代婚姻聘礼中所未见的,也是元代以后婚姻聘礼所未达到的,反映了商品货币经济在宋代城市婚姻中占有地无可争辩的主导地位。
普通人家送的“三金”已经一团富贵了,官宦之家还送销金大袖或红素罗大袖缎、黄罗销金裙、缎红长裙、珠翠团冠、四时髻花、上细杂色彩缎匹帛、花茶果物、团圆饼、羊酒……简直像展开了一场送聘礼的比赛,看谁送得多,送得好。
婚嫁中,男方送得多,女方的陪嫁越多。比如王安石嫁女到蔡家,慈寿宫赐一珠褥,就值数十万钱。南宋景定年间,一小小九品郑姓将仕郎之女庆一娘,许嫁给万知县之子,仅资装费钱就高达十万五千贯,随嫁五百亩田尚不算在内……
在这种享乐主义盛行地情况下,宋代婚姻论财已成为一种普遍的风气,这与宋代以前讲究门第、等级的悬殊是有明显区别的。在这种风气影响下,为下聘财损资破产,乃至嫁娶失时、不能成礼地特别多起来。所以“世俗生男则喜,生女则戚”。
据宋史记载,宋代连亲王都发愁女儿嫁妆,不得不把女儿许配像唐棣一样不计较嫁妆的“公主收藏者”,或者干脆出家为尼。
为了防止男女双方因出不起聘礼与财礼而导致的男不婚女不嫁,宋代官府特地将聘财定立等第,宋刑统规定,男家为主,大致分为上、中、下三等:“上户金一两,银五两,彩缎六表里,杂用绢四十匹;中户金五钱,银四两,彩缎四表里,杂用绢三十匹;下户银三两,彩缎三表里,杂用绢一十五匹。”
这段规定仿佛是现代印度,现代的印度也常常因为女方陪嫁不足而无力成婚,所以政府特地用法律形式规定婚姻中聘礼与财礼的等级标准。以免因此产生法律纠纷。这在中国古代是独此一份的,唐以前,法律还管不到婚嫁的财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