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8嘴炮也玩不好
士儒士,同加讨论”,并表示愿意“自办家赀赡用,不费官给,以成圣明删前代不公之史,贻万世永远之规,杜夷狄猾夏之祸”,书后详列周叙自选纂修抄写人员及笔墨纸札等周叙准备自己承担的各项费用等等。朝廷的回答不是“钦奉圣旨,不准”,就是“奉圣旨,未谐”,还是没有答应周叙的请求,致使周叙试图否定辽宋金“各与正统”地位的重修宋史的愿望化为泡影。
周叙屡次上疏请求重修宋史,并表示愿意“自办家赀赡用,不费官给”,朝廷仍然不予支持,恐怕不是经费和人力问题,而应该是那时的朝廷对于是否需要否认辽宋金“各与正统”地位问题仍然存有不同认识。据史书记载,明朝初年,承认元朝的正统地位,并进而承认辽宋金“各与正统”的地位,官方并没有否认辽金正统的意图。明太祖朱元璋受华夷之辨的影响,曾提出过“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等严夷夏大防之口号,但当他灭亡元朝统一全国以后,很快便转到“蒙古、诸色人等,皆吾赤子,果有材能,一体擢用”的笼络少数民族的立场上来,声称“自赵宋末世,夷狄入主中国(中原),今百有余载,其运乃终”,“天命归我中华”,开始以继承元朝正统自居,下诏修撰《元史》,承认元朝的正统地位,并进而承认辽宋金“各与正统”的地位。明太祖朱元璋曾在洪武五年(1372年)十二月派人给逃居大漠的元幼主送去一封书信,信中说:“自古国家,必有兴废,以小事大,理势之常,贤智者亦所乐行,而不以为辱。昔我中国赵宋将衰之际,为金所逼,迁都于杭,纳以岁币。其后金为君家所灭,君家亦遣使于宋,约纳岁币,一如金时。虽疆界有南北之分,而前后延祚百五十年,此小事大之明验也”。又在给北元权臣刘仲德、朱彦德二人书说:“昔者人臣致君以善,爱君有终,各有其道,道各有方,如赵宋事金,安享富贵百五十余年。此无他,处之各得其道也”,劝逃居大漠的北元势力应该像“赵宋事金”一样臣属于大明王朝。这里,明太祖没有否定“赵宋事金”,又说“虽疆界有南北之分,而前后延祚百五十年”,明显是承认辽宋金“各与正统”的地位。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五月,朱元境又在给故元辽王阿札失里的信中说“昔者,二百年前,华夷异统,势分南北,奈何宋君失政,金主不仁,天择元君起于草野,戡定朔方,抚有中夏,混一南北,逮其后嗣不君,于是天更元运,以付于朕。”承认“华夷异统”(即指宋金异统),也应该是没有否认金朝之统的意思。
明成祖朱棣也承认明朝继承元统之事实,注意笼络少数民族,反对过分强化华夷之辨。如,永乐八年(1410年)五月,诸将将成祖第一次亲征蒙古所俘获的“把秃帖木儿等男妇百余人来见”,成祖说“朕所讨者,凶渠耳,彼亦吾赤子,为贼所困久矣,命皆释之,人给口粮羊马”。永乐二十一年(1423年)十月,成祖又对率众来归的鞑靼名王也先土干说:“华夷本一家,朕奉天命为天子,天之所覆,地之所载,皆朕赤子,岂有彼此”。在“华夷本一家”,蒙古也是“朕赤子”思想指导下,明成祖对投附过来的蒙古人表示极大信任,将他们当中的一部分人留在侍卫亲军之中,很快引起一些大臣的担心。陈恭曾上书说:“侍卫防禁宜严,外夷异类之人,不宜寘左右,玄宗几丧唐室,徽钦几绝宋祚,夷狄之患,可为明鉴。”明成祖回答说:“天之生才何地无之,为君用人但当明其贤否,何必分别彼此?其人果贤则信任之,非贤虽至亲亦不可用。汉武帝用金曰磾、唐太宗用阿史那社尔,盖知其人之贤也。若玄宗宠任安禄山,致播迁之祸,政是不明知人;宋徽宗自是宠任小人,荒纵无度,以致夷狄之祸,岂因用夷狄之人致败。春秋之法,夷而入于中国则中国之,朕为天下主,覆载之内但有贤才,用之不弃,近世胡元分别彼此,柄用蒙古鞑靼而外汉人南人,以至灭亡,岂非
周叙屡次上疏请求重修宋史,并表示愿意“自办家赀赡用,不费官给”,朝廷仍然不予支持,恐怕不是经费和人力问题,而应该是那时的朝廷对于是否需要否认辽宋金“各与正统”地位问题仍然存有不同认识。据史书记载,明朝初年,承认元朝的正统地位,并进而承认辽宋金“各与正统”的地位,官方并没有否认辽金正统的意图。明太祖朱元璋受华夷之辨的影响,曾提出过“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等严夷夏大防之口号,但当他灭亡元朝统一全国以后,很快便转到“蒙古、诸色人等,皆吾赤子,果有材能,一体擢用”的笼络少数民族的立场上来,声称“自赵宋末世,夷狄入主中国(中原),今百有余载,其运乃终”,“天命归我中华”,开始以继承元朝正统自居,下诏修撰《元史》,承认元朝的正统地位,并进而承认辽宋金“各与正统”的地位。明太祖朱元璋曾在洪武五年(1372年)十二月派人给逃居大漠的元幼主送去一封书信,信中说:“自古国家,必有兴废,以小事大,理势之常,贤智者亦所乐行,而不以为辱。昔我中国赵宋将衰之际,为金所逼,迁都于杭,纳以岁币。其后金为君家所灭,君家亦遣使于宋,约纳岁币,一如金时。虽疆界有南北之分,而前后延祚百五十年,此小事大之明验也”。又在给北元权臣刘仲德、朱彦德二人书说:“昔者人臣致君以善,爱君有终,各有其道,道各有方,如赵宋事金,安享富贵百五十余年。此无他,处之各得其道也”,劝逃居大漠的北元势力应该像“赵宋事金”一样臣属于大明王朝。这里,明太祖没有否定“赵宋事金”,又说“虽疆界有南北之分,而前后延祚百五十年”,明显是承认辽宋金“各与正统”的地位。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五月,朱元境又在给故元辽王阿札失里的信中说“昔者,二百年前,华夷异统,势分南北,奈何宋君失政,金主不仁,天择元君起于草野,戡定朔方,抚有中夏,混一南北,逮其后嗣不君,于是天更元运,以付于朕。”承认“华夷异统”(即指宋金异统),也应该是没有否认金朝之统的意思。
明成祖朱棣也承认明朝继承元统之事实,注意笼络少数民族,反对过分强化华夷之辨。如,永乐八年(1410年)五月,诸将将成祖第一次亲征蒙古所俘获的“把秃帖木儿等男妇百余人来见”,成祖说“朕所讨者,凶渠耳,彼亦吾赤子,为贼所困久矣,命皆释之,人给口粮羊马”。永乐二十一年(1423年)十月,成祖又对率众来归的鞑靼名王也先土干说:“华夷本一家,朕奉天命为天子,天之所覆,地之所载,皆朕赤子,岂有彼此”。在“华夷本一家”,蒙古也是“朕赤子”思想指导下,明成祖对投附过来的蒙古人表示极大信任,将他们当中的一部分人留在侍卫亲军之中,很快引起一些大臣的担心。陈恭曾上书说:“侍卫防禁宜严,外夷异类之人,不宜寘左右,玄宗几丧唐室,徽钦几绝宋祚,夷狄之患,可为明鉴。”明成祖回答说:“天之生才何地无之,为君用人但当明其贤否,何必分别彼此?其人果贤则信任之,非贤虽至亲亦不可用。汉武帝用金曰磾、唐太宗用阿史那社尔,盖知其人之贤也。若玄宗宠任安禄山,致播迁之祸,政是不明知人;宋徽宗自是宠任小人,荒纵无度,以致夷狄之祸,岂因用夷狄之人致败。春秋之法,夷而入于中国则中国之,朕为天下主,覆载之内但有贤才,用之不弃,近世胡元分别彼此,柄用蒙古鞑靼而外汉人南人,以至灭亡,岂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