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炮轰羊城晚报及旗下采访记者余晓玲
睡好呢。

  而关于的李某校方的致歉函,因为在我心中只是第二被告。所以我还是将矛头对准了羊城晚报,因为正是这一环节,才导致我的作品在网络上出现许许多多的负面报道。(一个孩子吹吹牛你们也会当真,真心是受不了你们。)

  而我之所以强烈质疑羊城晚报的采访记者余晓玲不负责任,不核实一下。理由如下:

  这里您可要看清楚了,免得说我诬陷您,羊城晚报的记者余晓玲小姐,你在电话里说你没想到、并且不知道能通过起点后台之类的来核实《三国之宅行天下》是否是那孩子李某所写,那么现在我告诉你,我所写的《三国之宅行天下》,其公众章节(即任何人、不付费也能看到的章节)的第一章清清楚楚地写着那篇小说执笔于2009年的11月份,也就是说五年前,五年前李某这个孩子才多大?如果我没有算错的话,他如今初三毕业,应该是十七岁左右,五年前就是十二岁,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如果真能写出一本超过两百万字的小说来,我只能说是天纵奇才、吾辈不及!

  当然了,这样的孩子哪还用上高中,直接大学进修、出国深造得了。

  换而言之,你连该《三国之宅行天下》小说的一章正文都没看过,就直接武断地认为该《三国之宅行天下》小说是由那孩子李某所写,你说我指责你不负责任有错么?

  连这种只需要十几秒钟的核实方式都没有验证,我想你也绝对不可能会打电话给起点编辑,请他们核实,对吧?

  所以,你就是不负责任!你必须为这次侵权的事件负最大的法律责任!

  不要问我为什么,因为你是记者,记者的宗旨就是核实报道、真实报道,你笔下的每一个字,你用键盘敲出来的每一个字,都需要负相应的舆论以及法律责任,决不能胡乱报道,对么?如果你说不是,那我没话说。

  更让我感到哭笑不得的是,你在报道中称《三国之宅行天下》的前半段因为态度问题稍有微词,但是中后期十分耐读,那我告诉你,那是因为《三国之宅行天下》是我的第一本小说。

  再次言归正传,现在说说关于致歉的话题。

  大概八点多钟的时候,李某的父母给我打了电话,请求我尽可能地庇护一下李某这个孩子,我答应了,因为他还只是一个孩子,他还有美好的未来。

  之后,我与我妻子在电影院看《变形金刚4》时候,羊城晚报的记者余晓玲再次打来了电话,也就是前文所说的时隔半日,她多半已经请示过了该新闻报社领导,并且我怀疑该领导给她吃了定心丸。

  在十点钟那通电话中,余晓玲直接询问我的要求。注意,这时她的语气已经开始有点强硬了。

  首先余晓玲告诉我,她已经请示过她的工作单位、即羊城晚报的上司,斩钉截铁地告诉我,羊城晚报作为一个大的新闻媒体,是绝对不可能向个人刊登什么致歉信的。(这是原话吧?我有诬陷你么?)

  我当时听了之后就挺纳闷,为什么羊城晚报作为一个“大”的新闻媒体,就“绝对”不可能刊登致歉信呢?

  虽然说主要责任在于你余晓玲小姐,但是羊城晚报按理来说也有连带责任不是么?因为你是那里的员工。是那里的记者。

  是因为怕掉面子?毁声誉?

  呵呵,应该不会吧,古人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在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