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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瞬间,让人眼盲。

  黎舒闭上眼睛,站在麦前轻微的呼吸,然後听著郑鸣海的吉他声,开始歌唱。

  第一次在人前唱歌,黎舒紧张得连一步都没挪过,就像脚下粘了胶,一动不动的给钉在了立麦前,他屁股下有个高脚的木质吧凳,却始终忘了坐。

  但他清楚的感到,背後郑鸣海投来的目光。听著他的吉他,紧张的心便能慢慢放松,让声音自然而然的从喉咙里放出来,到达每一个地方。

  黎舒人生中的第一首歌,在郑鸣海的鼓励和魏蕾热烈的掌声中完成,郑鸣海在台上笑嘻嘻的搂住黎舒的脖子,对所有人说:“从今儿起黎舒就是我们的主唱!”

  “哟哟哟!”台下的观众开始起哄,郑鸣海一直不错,黎舒又那麽好看,对这个新的乐队,他们还是很感兴趣的:“那你们叫啥呢?有名了没有!”

  “非梦,”黎舒拿起话筒,微微一笑,“我们叫非梦。”

  非梦,并非是梦。

  郑鸣海没有确切的描述过他的梦想,又或者他也不甚清楚他们的未来应该如何,他只是想一直做乐队,他们能写出自己的歌,他们可以越来越好,越来越红,可以赚到钱,还可以出唱片,可以靠音乐自由自在的生活,这就是他当时所要的全部。

  黎舒把这也当做自己的目标,并且真心的热爱上了唱歌,热爱上被人注目的感觉。他被母亲和钢琴束缚了十几年,年纪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冷静自持,甚至有些自闭,但现在的他,渐渐变得自信爱笑,越来越越能放开。

  他从只会呆站在立麦前,到能随意的坐在台上,再到随著节奏扭腰,甩头,扛麦,在台上又蹦又跳像个小疯子,无比的开怀,然後带著满场的人,和他们一起疯。

  魏蕾拉他去染了发,满头的淡金色,和他那张漂亮的脸一起,在灯光下散发出炫目的光。

  他们还凑在一起写歌,郑鸣海把从前写的东西都整理出来,然後弹著吉他和黎舒一起,一首一首的试。黎舒毕竟学了十几古典音乐,很快就能帮著郑鸣海写曲,词则交给魏蕾,她能把郑鸣海想写的东西更好的表达出来。他们的东西还青涩稚嫩,但胜在真诚纯粹,还有股不管不顾的劲儿,和著黎舒干净的嗓音,非常有感染力。练了一段时间,非梦的好几首歌都像模像样了,晚上在酒吧的表演,也一首首的加上去,到了夏天,甚至还加了一个场。

  因演出变多的关系,魏蕾到了暑假干脆家也不回了,就留北京,每天帮忙乐队跑场。

  黎舒的班是没法上了,他本想找个白天的工作好歹做做,但通常都弄到凌晨2,3点才能回家,傍晚的时候又要跟乐队一起做准备,更别提还有排练,白天再上班,实在太过幸苦。

  乐队有了比较固定的收入,但和北京千千万万地下歌手乐队一样,靠这点收入,还不足以养活乐队,养活自己。

  郑鸣海依旧出房租,大部分钱都贴乐队了,魏蕾把自己的钱都拿出来贴生活费,还跑去找了家教的工作,赚到的钱都给乐队买了衣服。虽然只是三个人上动物园的批发市场淘的,但捣腾出来也还不错,毕竟黎舒和郑鸣海都长得好看又年轻,怎麽折腾都难看不了哪里去,那是相当的经毁,哪怕批了块抹布在台上,也惹得下面一拨小姑娘尖叫。

  黎舒觉得很过意不去,魏蕾把演出一半的钱都给了他。剩下的四分之一给了鼓手贝斯,再剩下的就攒起来,说是做乐队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