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部分
�(theenchanter),这三十页的短篇故事便是lolita的前身,也是nabokov最后一本的俄文著作,翌年他就移居到美国去了,时年四十。《魅人者》后来由其子译成英文版,在美国发行。(1986年)lolita的出版过程十分曲折,nabokov开始重新构思这个设定,并打算以英文进行创作。(1949年)写作进行了很久,50岁的nabokov想要赋予这个故事,更多真实性和地方色彩。

  《lolita》于1954年春天脱稿,原本想要以匿名发表,后来为了对自己的写作事业忠实,nabokov决定署名。他找了四家出版公司,都对该书大为吃惊,由于道德因素四家出版商全部拒绝出版。最后由法国巴黎奥林匹亚出版公司出版。(1955年)造成不小的风潮,读者反应毁誉参半,但此书的确造成抢购。当时保守的美国著名作家格林,在泰晤士邮报上刊登书评,将此书喻为1955年三大佳作之一。很快的成为国际畅销书,陆续在英国、加拿大出版,1958年终于在美国发行。英国政府曾经召开会议讨论,是否禁止该书出售,最后并未达成禁书决议,使lolita不至遭到《查泰莱夫人的》一样的厄运。

  故事内容是叙述有一个中年男人,对小女孩特别情有独钟,最后遇到一个十二岁少女——罗丽泰发展出一段恋情。结果lolita遂成了恋童癖的代名词。电影的设定,则是把女主角的年纪变大了三岁,以免过于耸动。曾有两度改编成电影,第一次是1962年由已故导演史丹利。库柏立克(stanleykubrick)执导的黑白片,由老牌演员詹姆斯梅逊(jamesmason)演男主角,苏丽文(suelyon)饰演lolita。中文片名翻译成富有诗意的一树梨花压海棠。当时因为民风较保守,处理床戏多是点到为止。第二次拍成电影是在1997年,由adrianlyne执导,杰洛米艾朗斯(jeremyirons)演男主角,dominiqueswain饰演lolita。

  【注一】:lola是charlotte和dolores的昵称,是女主角和其母亲名字的共通之处;dolores的昵称有lola和loleta与lolita,以及dollie和dolly。而dolores来源自拉丁,语出西班牙文,涵义是悲伤、苦痛。

  【注二】:nymphets是指、早熟的少女,或是山林水泽年轻女神,在此取少女的意义,以九到十四岁为其年龄限制。在英格兰,1933年通过了青少年法案以后,少女被定义为八岁以上十四岁以下的女童(之后,十四岁以上十七岁以下,法律的定义是青年)。

  '本段'lolicon

  ロリ骏偿螗抓欹氓埂梗↙olitaplex的日语片假名表记法)这个词语,日文中一般会以ロリコン为其简称;而在华文世界中,则以音译而来的“萝莉控”为主要的表记方式来使用着。“萝莉控”这个词语本身并不单纯是萝莉塔情结的简称,而是指热切追求acg(动画、漫画、游戏)等等作品中登场之角色的爱好者们。日本海外而言,华文世界中使用的“萝莉控”也是以这种意义为主,而拉丁字母使用地区则以多以lolicon表记。

  叔叔们的定义

  对于从6岁到12(一说16岁)左右未发育或初发育的女孩有着极度喜好的人。但是,与“对未发育的女童抱持性幻想”的恋童癖有所区别;萝莉控主要是对于幼稚园到小学(或初中)之间,所谓发育未完全的女孩子抱持着憧憬,亦有些对现实中的女童有实际上的喜好,但喜好未必涉及与现实中女童恋爱或发生的期待。也可以指纯粹对女童特别爱护关怀的人,也可指对幼龄早熟之女童产生好感的人。

  这个词语本身如所叙述般含糊不清,但一般来说,还是以“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