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8章 唐山
�军服部旅团乘万部立足未稳,于3月9日晨一举攻占了喜峰口。是日下午4时许,国军守军第三十七师先头部队赶到前线后即投入战斗,组织了500人的敢死队扑向倭寇强占的阵地。反复博斗数小时,毙伤倭寇百余,后因倭寇攻击猛烈,国军援军未到,被迫退出战斗,500人的敢死队牺牲470余人。傍晚,第三十七师特务营赶到,从喜峰口两侧夺取制高点压倒敌人,并乘胜收复喜峰口,稳定了战局。10日,宋哲元调第三十七师赵登禹旅和第三十八师佟泽光旅增援,在喜峰口附近展开了激烈的阵地争夺战,阵地旋得旋失,双方伤亡极其惨重。国军军队抱定“只进无退,死而后已的决心”,倭寇服部旅团自知遇到劲敌,不在继续鏖战,将主力退至长城以北待机。

  11日夜,国军军队乘倭寇疲惫之际,组织两团兵力的大刀队,于次日采取迂回战术,踏冰雪闯入倭寇兵营和炮兵阵地,倭寇毫无戒备,不及还击,即被大刀砍杀,共歼敌600余人。倭寇气急败坏,遂以飞机、大炮轮番轰炸,但未达其目的,此后两军对峙,战事重心转至罗文峪。

  罗文峪位于喜峰口西南部50公里处。3月16日,倭寇3000多人企图偷袭罗文峪外的三岔口高地,被国军守军第三十八师击退,倭寇连续几次攻击,均未得逞。4月初,倭寇从冷口西攻入喜峰口,国军守军第二十九军腹背受敌,只得转移。

  国军守军第二十九军在喜峰口至罗文峪之间,官兵浴血奋战,取得了“自‘9·18’以来战场首次胜利”,沉重打击了倭寇的嚣张气焰。5月31日,国民政府与倭寇签订了《塘沽协定》,长城抗战以失败宣告结束。

  《塘沽协定》是国民政府(名义上是华北军事当局)在热河失陷、长城抗战失败、倭寇威逼平津的情况下,于1933年5月31日与倭寇侵略者签订的一项丧权辱国的协定。其主要内容包括:

  1. 国军军队的撤退规定:国军军即撤退至延庆、昌平、高丽营、顺义、通州、香河、宝坻、林亭口、宁河、芦台所连之线以西以南之地区,尔后不越该线前进,又不行一切挑战扰乱之行为。这意味着国军军队需要放弃大片领土的控制权,将这些地区拱手让给倭寇。

  2. 倭寇的视察权:倭寇军为确悉第一项实行之情形,随时用飞机或其他方法以行视察,国军方面对之应加保护,并予以各种便利。这一条款严重侵犯了华夏军的的主权,使得倭寇获得了在华夏领土上进行随意侦察的权利。

  3. 倭寇的行动规定:倭寇军为确悉第一项实行之规定,国军军业已遵守时,即不再超越该线追击,且自动归还于长城之线。但实际上,这只是倭寇的一种表面承诺,其侵略野心并未因此停止。

  4. 治安维持规定:长城线以南及第一项所所示之线以北及以东区域内之治安维持,以华夏jing察机关任之。这看似是对华夏在一定区域内维持治安的认可,但实际上是在倭寇的控制下进行的有限权力让渡。

  《塘沽协定》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 领土主权方面:该协定使冀东5000平方公里的土地脱离华夏主权范围,成为倭寇可以随意控制的地区,严重侵犯了华夏的领土完整。

  - 对东北的承认:在事实上承认了倭寇对东北三省的占领,承认了伪“满洲国”的存在,使倭寇帝国主义在东北的侵略行为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

  - 战略安全方面:协定使倭寇取得在长城各口自由进出的权利,冀东20余县处于倭寇控制之下,直接威胁到平津地区的安全,为倭寇侵略者进一步占领平津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