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三个真香(三更合一)
姜茶咋舌说:“我看这都能成为医院的收费项目了,工资没发多少,辞职却要赔这么多。”

  顾方池道:“他曾外出进修,与医院签订进修协议,要求他学习返院后,需在医院连续工作10年以上方可提出调离,否则需要赔偿违约金……”

  姜茶还没意识到不对劲,道:“可是黄姝又没有出去进修过,是不是可以不用赔钱?”

  进修是指原医院派医生到更大的医院去学习先进的医疗技术,由原医院负责住宿费及培训费等相关费用。

  一般也是医生升职的必经之路。

  换人话说就是,想升职得进修,要进修,就得签合同。

  姜茶并不知道她的眼睛里写满了求知欲,仰着脸看人的时候,容易让人生出一种想捏脸的冲动。

  “错了。”顾方池淡淡移开视线,道:“《劳动法》第22条规定,违约金不得超出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所以合同规定的天价违约金已经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并且,把工资,奖金绩效,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都算作医院的培训费用,这也是不合理的。”[1]

  姜茶睁大了眼睛:“这也要算进违约金里?医院也太黑了吧!那这跟签卖身契有什么区别?”

  姜茶这才意识到,她的思想已经被深深荼毒了,她竟然觉得进修后离职赔那么多钱是正常的,她下意识的想法竟然是,如果没有进修是不是就不用赔那么多钱,而不是质疑赔钱本身。

  可是作为一个医生而言,不断的学习钻研专业知识已经耗费大量精力,又怎么会再去了解这些额外的知识?

  不过也不是所有医院都狮子大开口,张口就来100多万。

  所以当这个数目在5到10万之间,大部分离职的医生不想和医院闹得太僵,就捏着鼻子认了。

  姜茶直到今日才知道,其实5万块钱的违约金也是不合法的。

  进修医生说到底也是去另一个医院干活的,虽说是学习,但也是劳动力,怎么会有人,不对,是医院把工资奖金甚至保险金当做违约金要回去啊?医生干的活都被狗吃了吗?

  姜茶虚心求教:“那么师兄,你看黄姝这种情况可以不赔钱吗?”

  黄姝的家庭条件一般,黄姝自己这几年的工资除了交房租都补贴家里,所以现在别说35万了,3万5都很困难。

  “我的看法是,一分钱不赔。”顾方池说:“《劳动合同法》第22条,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6条规定的培训费用需提供证明专业技术培训,支付专项培训费用,提供支付凭证等条件,黄姝就职的医院不能提供这些证明,又以什么理由要求她赔偿违约金?”[1]

  “签了合同的也不用吗?”姜茶问。

  现在海都市的医院基本上已经不给编制了,大家都是合同工。

  顾方池道:“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使行使辞职权的行为,提前30个工作日告知用人单位即可。黄姝的这种情况,一来不存在培训费用,一来不存在竞业协议,医院向她索赔35万的行为,完全是违法的。”[1]

  “那太好了!这样事情就解决了!”姜茶想起另一件事:“可是黄姝的证件都被医院扣下来了……”

  “没事,交给我。”顾方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