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外面的人当然看不出有什么不对,最多觉得这首歌难度确实大,很能表现一个人真实的舞蹈水平,因为他们不知道黎楚膝盖上有伤。

  但沈淮,他真的也像其他人一样完全不知情吗?要知道,knees这首歌,原唱很多时候都是在裤子下带着护膝跳的,因为强度太大了,一般都不会轻易尝试。

  如果沈淮此举不是故意,宿宁把自己名字倒过来写。

  他知道不对劲,于是猛地一下就站了起来,然后就被沈明铮拉住了。

  “坐下,”沈明铮好像很清楚他在想什么,“现在不是时候。”

  宿宁也没有失去理智,于是停下了脚步。

  他说的对。

  现在这个正在录制的当口,他不可能跳上舞台强行停止,即兴表演换曲更是笑话,台下坐着的那些媒体不是瞎的,虽然没有投票权,但那一双双眼睛盯着,特别是还有江辰沣在。

  他跳上去阻止,这群人回去会怎么写黎楚?

  ——一个光影娱乐送上来的关系户,一个只能在舒适区呆着的练习生,这只会抹杀黎楚之前的表演和努力,在强行停止录制面前,所谓的膝盖伤不管怎么解释都像是借口。

  更何况,宿宁也来不及了。

  即兴表演,音乐一响就要开始动,根本没有反应的时间,就连在台上的黎楚也是。

  宿宁想到的膝盖旧伤,他作为当事人当然也想得到。

  老实说,黎楚其实是有选择的。

  毕竟是即兴表演,他可以把动作改了,不去做那些强度大的膝盖动作,换成更简单一点的。

  他有创作的能力,这对黎楚来说很简单。

  但黎楚又做不到。

  这首歌标志性的跪地动作不做,就失去灵魂了,配合歌曲高潮部分的本意,是一向性格狂妄的男人在面对心爱的女人的时候,也心甘情愿下跪求婚献出膝盖。

  其他动作都可以随便改,这个跪地动作改了,效果就要大打折扣。

  原来沈淮就是在这等着他呢。

  他不做,舞台效果就不好,即兴表演不如前面的好,会让人大失所望,而且后面就是麒麟的表演了,黎楚很容易被那两位盖过去。

  他做了,膝盖问题就只能他自己承担,这是即兴环节,又没有上去拿刀子架着他,万一跳出问题也是他逞强,这能怪谁呢?

  所以,对黎楚来说,别无选择。

  一瞬间,他心里已经想到了许多计较,但是练舞已经练出肢体反应的黎楚在音乐一响起来的时候开始动了。

  他脸上的表情也随之做出变化,嘴角微微勾起,和前一个《坏小孩》的风格完全不一样,不再是活力臭屁小孩的感觉,原曲里是西装革履跳的,是个成熟的男性形象。

  黎楚这身衣服已经不适合了,所以在他跳舞的时候,便随着一个舞蹈动作把外套脱掉了。

  他里面的衣服很简单,就是纯色背心,这动作又让台下欢呼声

  骤起,他身上可不像脸上有软肉,一用力明显是有肌肉的,一下就显得没有那么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