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 美少女与姐姐谈心 ……
��。她不喜欢侦探也不喜欢推理,她喜欢的是空手道。她希望空手道成为自己的标签,而非给美少女侦探添加含金量的噱头。

  小梦老师根据她目前指定的职业规划,决定还是以提供对战训练为主,小兰跟她战斗还是主要用空手道,只要战斗多了,就会明白遇到不同的情况,该如何灵活应对。小梦老师有些感慨,觉得小兰跟山本武一样执着,山本武就是投身于剑术,哪怕是高手对战都希望是剑术对练,她突然觉得,也许将小武介绍给小兰是个好主意,等到她离开岛国之后,他们两个也可以偶尔切磋互相提升。

  既然小兰决定帮助她,李梦选择跟小兰签订契约——不止是纸质合同,还包括精神契约,设定小兰无法告知其他人自己的能力等一系列相关条件。

  约定总体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就是她‘租用’毛利兰的身体,来进行一些有关契约者的磨合跟训练,作为交换,会与小兰对练,教小兰如何面对自由格斗,跟发挥自身实战能力。这一部分是对等交换。

  第二部分是纸质合同,约定小时工资‘租用’毛利兰的身体,好处理一些特殊问题,比如让毛利兰进行类似保镖、跑腿或单纯作为线人的工作。小梦老师解释了下,上次自己就曾遇到身边的人被持枪绑匪差点抓走的事,所以才考虑保镖的问题,她希望在岛国期间能租用小兰的身体。考虑到‘悍匪’们的战斗力,恐怕让毛利兰本人做保镖,不如让毛利兰成为她契约者更保险。

  第三部分就是保密条款,如果毛利兰同意第二部分,那么保密条款以精神契约形式存在,强制性让毛利兰无法将两人的具体约定内容,尤其跟李梦能力相关的部分告诉他人。对外可以说是临时雇佣的助手,其他都不能说。而且等双方约定结束,可以选择继续做她契约者(保密条款依然生效),或者结束契约(植入暗示模糊化有关能力者的具体情报)。

  李梦强调了下,条件三仅仅是为了保护小兰的安全。哪怕小兰拒绝也没关系,她可以模糊她们这段谈话的记忆,小兰还是继续过自己的生活就可以了。

  是的,咱们既然是官方人员,契约者为什么不能搞得正式点,通过签合同跟订立精神契约,等价交换形式来实现?就跟买卖一样写好合同,事后按照合同办事就好。虽说,对于普通人来说,难以监督精神契约的内容,这对于他们来说,会是巨大的风险。但李梦认为自己已经尽量做到开诚布公,是否愿意接受,就看缘分了。

  小兰很单纯,她考虑的依然是他人。她想到的是,新一最新接的案子与能力者有关,假如她能获得更多有关能力者的情报——从小梦老师这里,有关怎样分辨能力者,怎样应对能力者等,那么说不定可以帮上新一。

  但是,她也在思考是否该应该告诉小梦老师有关案子的事。在她看来案件内容本该对无关人员保密,不过小梦老师本来就认识五条悟,她可以询问一下五条悟跟夏油jing官,是否能让小梦老师了解情况,就说小梦老师可以协助调查这样的理由。

  如果能这么做,她就可以接受契约,当她接触到与案件相关的内容时,就不怕被泄露给小梦老师了。如果不可以,那么很遗憾,她不能成为小梦老师的契约者,她仅仅能跟小梦老师进行普通的格斗训练,能给小梦老师提供的帮助太少了,这种情况,小梦老师是否还愿意跟自己做格斗训练,要再行讨论。

  毛利兰考虑好之后,告诉小梦老师自己的担忧跟决定。小梦老师表示她可以去询问,但不能透露自己的具体能力,单单说自己是个精神系能力者即可,两人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