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35【二更】 我非常非常喜欢逛超市。……
��能治好的确实寥寥,所以只是开了点药和喷雾。

  所以踏月留香的楚香帅,对现代的香水自然也无甚爱好。

  但秦蔻很爱啊!

  而且她就是觉得,只有楚留香这样超强气场的酷哥,才适合用古龙水啊!从身边走过去之后的留下的那种淡淡麝香余韵……那种又渣又鬼畜又迷人的味道一下子就出来了。

  虽然又渣又鬼畜什么的多半都是错觉而已。

  楚留香自己倒是无可无不可,既然秦蔻很是喜欢,就每天也象征性地拿起古龙水喷在手腕与脖颈后。

  但大晚上去公园里喝酒吃鸡爪吃淀粉肠什么的,就实在不必涂什么古龙水了。

  因此那天踏月留香的楚香帅是……孜然味的。

  秦蔻:“…………”

  施展绝世轻功去买淀粉肠,总有一种用大炮轰蚊子的诡异感。

  但是还挺有画面感的。

  不过!事情还没完!

  她又指着一条x博吐槽,说:“那这个呢!那这个呢!这个也在咱们家附近,钻缝隙……不,这是谁啊?你可别说还是你们。”

  一点红嘴唇动了动。

  秦蔻扶额:“……这又是谁,又是为什么呢?”

  一点红道:“陆小凤,他要露一手缩骨功。”

  秦蔻惊奇:“他还会缩骨功?”

  不错,他会。

  陆小凤学的武功,没有所谓的正统、也无所谓从一而终,练剑就是练剑、练刀就是练刀,他小时候都是瞧见什么有意思、就去学什么,功夫学的博而杂。

  这样子的人,其实往往都成不了大器,因为武学一途,深奥崎岖,若只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学,顶多只能学个皮毛,许多个皮毛加起来,那也只是个面积比较大的拼凑皮草而已。

  但陆小凤又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天才了。

  他竟学什么都能学好……除了唱歌。

  而且他学过十八般武艺之后,竟对十八般武艺的出招路数都熟到了极点,由此竟自创了一门武功,也就是神之又神的灵犀一指。

  无论是什么样的武器,他的两根手指头一伸,都能夹住。

  陆小凤的至交好友西门吹雪曾瞧着他的两根手指,竟问:“你的这两根手指卖不卖?”

  当时的陆小凤:“…………”

  其实西门吹雪这个人,瞧着冷冰冰的,说话还挺幽默,就是他偶尔开这种玩笑的时候,都叫人感觉冷得不太想笑。

  灵犀一指曾让陆小凤数次自危险中逃脱。

  而最为惊险的一次,无疑就是他夜探平南王府,与白云城主叶孤城对上的那一次!

  叶孤城早就听说了陆小凤的厉害,所以他一定要来试一试。

  天外飞仙,如此迅捷而辉煌,如匹练、如雷光。

  陆小凤急退,冰冷地剑气已砭入肌骨,令人的骨头也发僵,他们那时正在王府的宝库之中,叶孤城出剑的力道控制得很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