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世家
�代人。这二百年的商业积累和人脉关系,为洪家涉足其他更赚钱的行业提供了基础,故而在洪效儒掌家之时,洪家的商业版图已变得异常庞大。

  当时洪家名下各类产业计有:饭庄衍庆堂、燕喜堂,酒楼衍美楼、燕兴居,饽饽铺衍美斋、金兰斋、衍英斋、衍祥斋、衍福斋、衍华斋、衍德斋、衍宁斋。这些庄馆和饽饽铺地跨京津两地,联号分号共计一十八家。其中,衍庆堂、燕喜堂均位列京城十大堂,衍美楼为京城八大楼之一,燕兴居为京城八大居之一,衍美斋则与永星斋并称当年京城北案烘炉局之魁首,风头甚至还压过了正明斋和瑞芳斋。这么说吧,单是京城的餐饮业就被洪家占据了十之二三。

  另外,洪家还跨行经营着天宝金店、三阳金店、万庆当铺、古玩店聚宝斋,并与太医院寿家,合股共办了参茸庄衍寿堂。分号遍及京城、津门、沪海、南京、西安、青岛、烟台、旅大、沈阳等地,共计一十六家。

  在京城,人人都知道洪家富。但要说起洪家人过着怎么样的日子,大多普通人除了管中窥豹了解的一些表象外,其余也只能靠臆想了。打个比方,百姓说富,必是“穿金戴银,锦衣玉食。”而真正豪门世家,却只说“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其间差别,一语可判。况且除了优越的物质条件以外,在商业富豪的真实生活里,还包含着许多难言的苦涩。

  这话绝非无病呻吟。我国历史上的统治者们,一向觉得商人靠出卖别人生产的东西取利,是极不道德的行为。而且从根儿上又认为商人的逐利性是搞乱社会的隐患,十分的不可靠。于是乎,对“商”这个阶层,历来严防死守,实行“抑制政策”,即“重农抑商”。故而商人富是富,但社会地位始终卑微。

  就拿大清国来说,商人该穿蓝布大褂,那就得穿蓝布大褂,你有钱也不行。而且商人的儿子还不许做官,这大概就是现在说的封建压迫。

  说到这里,洪禄承的父亲,平生倒是对雍正皇帝十分推崇。理由嘛,多少有点另辟蹊径的意思。按照洪效儒所说,在以农为本的封建社会里,统治者最怕百姓脱离户籍成为流民,使之失去剥削的对象,所以往往竭尽一切办法控制人身自由。而历朝历代,却唯有雍正朝的“摊丁入亩”政策歪打正着,竟为国人提供了真正的人身自由,这才使人们有了脱离地著选择职业的可能。否则,按照旧有的束缚制度,洪家是根本没有机会离开老家的。而且即便到了京城以后,也同样不可能招揽到足够的人手和伙计。更何况,若不是清廷皇家鄙夷商业到了不屑为之的境地,规定旗人经商就要被削去旗籍,那么像洪家这样的汉商即使身在京城,也是不会有什么生发机会的。对父亲这个观点,洪禄承也深以为然。

  可即便做买卖的基础条件有了,但只凭一个普通商人要想把买卖做大,或是想进入国家专卖的领域,仍然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除非,你去依附权贵,成为所谓的“官商”。

  在那个特殊的历史时代,洪家自不能免俗。不过,洪家人也用亲身体会验证了一个道理——做一名“官商”,虽然社会地位体面了些,做买卖也会有很多便利,但副总用却也同样严重,甚至有些得不偿失。

  其中逻辑不难理解,正因为靠山是“官”,所以投靠的商人不仅在要接受权益分配的不公平,并且还会因为靠山身份带来的特殊需求,从而承担诸多的牺牲和风险。

  比如清末的“官商合办”,这个由头就是个吞银子的黑洞。不知有多少“官商”,因为主家迎合“上峰”而被迫身陷泥潭,成了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