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某不知名普信男爵
�门士兵见到林可他们车队阿赞恩的标志,立刻昂首挺xiōng地行右手锤xiōng礼。

  他们都是阿赞恩家族的一份子,自然熟悉自己家族的嫡系队伍。

  原本加罗塞这一支不能算是嫡系,不然也不会分到那么偏远的一个城堡。

  但是自从加罗塞横空出世夺得子爵之位,把整个家族都带领着成了子爵家族并且打下一大块地盘之后,加罗塞这一支就成了家族嫡系。

  纳森格的爵位体系很简单很粗bào很无脑,估计跟那位国王不认真治理有关,也跟位面探索有关。

  毕竟还有无尽位面等着贵族们探索,谁会把jīng力继续放在区区几块子爵领上呢?

  “小林可,我们走!”

  进了城一段距离,人开始多起来,嘈杂喧闹,芙隆抱着林可就从车上跳下去。

  约翰和尼克斯也跟着,还有两个卫兵队的一组和二组组长跟着他们保护。

  林可很抗拒被抱,不过芙隆很喜欢抱他,还喜欢捏他脸蛋,他也只能受着。

  “嗯带你看什么呢对了!我们先去杂乱街看看!”

  芙隆兴致冲冲地往一个地方跑去,就像关久了的小姑娘。

  林可晃里晃荡的,不由得拍了拍芙隆:“母亲,你放我下来自己走。”

  后面的约翰、尼克斯和卫兵组长等人低着头,装作没看到的样子。

  他们可很少能看到自家少爷像个孩子一样被抱着。

  平时在他们眼里,少爷就是“注定伟大的职业者”、“天赋耀眼的同学”和“严厉的训练官”。

  或许也只有在芙隆夫人眼里,少爷依旧是一个六岁生日都还没过的孩子吧。

  “到了!”

  小跑了一会儿,芙隆有点喘,于是把林可放了下来:“小林可,你已经六岁了,要学会自己走路知道吗?累死啦”

  不是,女士,你好不讲理。

  “听到了。”林可无奈点点头,nǎi声nǎi气的。

  “好了,走吧!”

  芙隆满意地捏了捏林可的脸蛋,然后拉着他往里走。

  杂乱街是一条类似于百货街的地方,什么东西都有人买卖,什么样的人这里都有。

  比如一些蹲在街角把玩着锋利小刀的小混混,他们一般是小偷、盗贼,有时也可以身份转换成qiáng盗。

  还有一些头戴兜帽、行sè匆匆的人,显然就是有贵重物品想要卖出去或者买回来。

  还有一些面露风霜的旅者,一些街边乞讨和卖艺的行者,一些神sèjing惕的卫兵

  人很多很杂,林可也在感知周边,卫兵也是,包括约翰和尼克斯也是一脸jing惕地环顾四周。

  只有某个傻姑娘

  “哇,林可你快看你快看,他们在喷火!”

  “哇!那个人跳得好高!”

  “哇,好可爱的猫!”

  “哇”

  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