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完本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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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男人就是所有荒岛小说里最好看。

  这可不是吹,这是本座三千万读者公认的。

  哈哈。

  想写都市,老羊就是nǎi爸,所以就想写写nǎi爸。

  nǎi爸会仙术,谁也挡不住,nǎi爸会修仙,直接cào翻天有木有?

  好吧,已经有人写了,贼烦。

  想写玄幻,老羊年轻时候最喜欢看了,人老了,得追忆下青葱岁月嘛。

  翻了翻现下的玄幻书,哎,年轻人的世界,老夫委实不懂。

  想写灵异,作者纯洁的小龙最近很火,深夜书屋烧红了半边天,真不错,很好看。

  拜读之后,很难过,珠玉在前啊。

  想写惊悚破案,好像要查好多资料,指不定还得重温柯南那小眼镜。

  懒癌晚期的人,没资格写这东西。

  写什么呢……

  又病了。

  选择性困难综合征无疑了。

  终归是要写的。

  ……

  不说再见。

  下个月。

  我们,

  不见,不散。

  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