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chapter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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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坠于海,白色的碎泡遮迷了眼。

  无流之水,深渊而寂静。

  身体被浮托着,这种虚无而柔软的感觉,就像是一场梦,梦里是很久之前。

  ……

  第一次见洛基的时候,是在塔贝尔星球,32号街49号铺,一间破破烂烂的五金店前,那个男人邋邋遢遢的走过来,轻佻而懒散,问自己叫什么。

  墨一。

  我叫墨一。

  一本量子论,决定了一个名字,此后就是五年的相依为命,三年的独守等待。

  为什么会住在一起了呢?

  墨一想了想,好像是自己卖了飞船给洛基后不久,就遭遇了一场太过随意又抵抗不得的抢劫,迫于无奈,做了那人店里的打工仔,斟茶倒水,收拾家务,可谓上得厅堂下得厨房,顺便在一次草药识别后,被他觉得还有点其他用,随随便便的,从老板员工,变成了师徒。再后来,星球理事处登记人口,他嫌解释麻烦,说自己是收养来的孩子,就这么再一次随随便便的,从师徒,变成了养父子。

  那个小小的五金铺,终于有了一个稍微深刻一点的含义——家。

  他跟着他去森林里学着识别草药抓异兽,精神力不高,眼力却出奇的好,更别说背一背几千页的草药典籍和异兽科文,又或是握着手术刀学剥皮拆骨。

  他跟着他和星球里的人打交道,笑一笑,吵一吵,不同于贵族的交往,这里的人很狡猾,也很自私,他告诉他,别人怎么对你,就怎么对回去,不要留情。

  再来,就和他学格斗,学了一个星期,体力反而更差,连躲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很是嫌弃的让他牢记一句话就好——遇到打不过的,赶紧跑!于是他变得很敏捷。

  这么赚着钱花着钱,盯着他不许去赌博,收集情报认识了一些奇怪却可靠的朋友,然后,他离开了。

  墨一忘了看到那张不知道从哪里撕下来的纸条上的短短三个字“我走了”的时候是什么感觉,好像也没什么感觉,他走了,便走了吧,也许有什么事,我就在这里住着,不用收拾脏袜子,不用日防夜防家贼难防的。

  只是这一走三年,不断来讨债的高利贷和一张张欠条,似乎都在向自己说明,这里已经呆不下去了。

  他直觉是他想逼走自己,可又不知道这人干嘛不自己说呢,只要他开口,他就不会再留。

  也许正是因为……无法开口吧……

  就像又一次去森林,巨大的八角水狮一爪子撕开了自己背上的皮肤,血肉模糊,深可见骨。

  躺在简陋的手术台上时,他一度以为自己会死去。

  可是昏迷中感觉血液流失复又填满,奇怪的感觉,像是这些输进来的血,才是最初所有。

  然后,睡了不知多少天,终于能睁开了眼。

  迷迷糊糊,眼睛干涩,好一会,才眨着眼流着生理眼泪,看清了白色的天花板,鼻间尽是消毒水的味道。

  转头,便看到一张字条,不知道从哪里撕下来的,边缘像是狗啃了一样。

  一时间竟觉得恍惚,直到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