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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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黑得恐怖,纳兰文轩又一次被噩梦惊醒,二十多年来,他已经记不清楚这到底是第几次了,噩梦一直在纠缠着他,只要他一闭上眼睛,他就会看到那个男人绝望的举起枪,对准自己的太阳穴,猛的扣动扳机,冰冷的子弹击穿了他的头颅,白色的脑浆随着弹头一起冲了出来……
记忆是个玄妙的东西,有些事情,虽然时隔多年,却依然清晰,有些事情就发生在前不久,却恍如隔世,而有些忘却的记忆在不经意间又会得到重生。
二十年前,他随父母去到中国,那个充满神秘的国度,本应该是一次很愉快的旅行,但是从那次旅行之后他就没有摆脱过噩梦的纠缠,幸福从此仿佛就跟他隔了一个世纪,成了他永远触碰不到的遥远。
为了摆脱这个噩梦,他不断专研心理学,试图利用科学的力量走出来,可是如今他已经拿到了哈佛大学心理学硕士学位了,但似乎是没有什么作用,他依然一次次的被噩梦惊醒。
人类最大的弱点就是自命不凡的幻想,总是以为科学是万能的,有的东西注定是科学难以解释的,就像纳兰文轩的噩梦,比那个场面更血腥的场面他也试着去经历过,他还帮助jing察破获一起又一起的杀人案件,甚至和法医一起对尸体进行解剖,对于他来说,这一切都没有什么好恐怖的,尸体对于他来说就好比腊肉一样,他也尝试过看最恐怖的片子及小说,但是效果都不好,都不能令他恐惧,按理来说,他的胆子已经算大的了,可以畏惧的东西是那么的少,可是却被同样的一个噩梦纠缠了二十年,而且每一次醒来,他都心有余悸,恐怖到有一种临近死亡的感觉。
纳兰文轩看了看表,凌晨三点,又是这个时候,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那个男人就是在这个点自杀的,难道世间上真有那样灵异的东西?所以他才会一直纠缠自己,纳兰文轩这样想到。
一个人有生就有死,只要你还活着,就要以最好的方式活下去。直视现实,会很痛苦的,但没有别的选择,要么被痛苦击倒,要么把痛苦踩在脚下,逃避不一定能躲得过,人生那么长,逃得了一天,逃不了一世。无论怎样,他都已经打算好了,明天就起程去中国,去一个对于他来说完全陌生的地方,如果非要说和他又什么关系的话,那只能说是那里有他最致命的记忆,或许到那个他的噩梦的发源地,能够找到他想要的答案。
洛杉矶的夜色很美,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多年,一直都没有静下心来好好欣赏一下它的美丽,明天就要离开,才恍然间发现它是那么的光彩靓丽,可能以后都没有机会再好好看看它了。这一趟旅程,仿佛就像就不发返程的机票,一旦出发了,决不能返回,稍有不慎,就会万劫不复,或许说了再见以后就真的不会再见了。
不过无所谓了,家里就剩下他一个人了,父亲在一次旅行中,所坐的大巴车翻到了深渊,车上无人生还,母亲也郁郁寡欢,不久后就离开了他,这一次出走,可以说是了无牵挂。有时候,他总是感觉到孤独,自己一个人的生与死和别人都没有任何的交集,假如自己有一天真的离开了这个世界,也不会有人记得,不会有人因为自己的离开而感觉到悲伤,自己的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无关紧要,活着究竟是为什么,他时常问自己,却找不到一个确切的答案,在答案揭晓之前,他所要做的一件事就是活着,勇敢的活下去,即使毫无理由,这是每一个人的权利,别人无法剥夺。
夜黑得恐怖,纳兰文轩又一次被噩梦惊醒,二十多年来,他已经记不清楚这到底是第几次了,噩梦一直在纠缠着他,只要他一闭上眼睛,他就会看到那个男人绝望的举起枪,对准自己的太阳穴,猛的扣动扳机,冰冷的子弹击穿了他的头颅,白色的脑浆随着弹头一起冲了出来……
记忆是个玄妙的东西,有些事情,虽然时隔多年,却依然清晰,有些事情就发生在前不久,却恍如隔世,而有些忘却的记忆在不经意间又会得到重生。
二十年前,他随父母去到中国,那个充满神秘的国度,本应该是一次很愉快的旅行,但是从那次旅行之后他就没有摆脱过噩梦的纠缠,幸福从此仿佛就跟他隔了一个世纪,成了他永远触碰不到的遥远。
为了摆脱这个噩梦,他不断专研心理学,试图利用科学的力量走出来,可是如今他已经拿到了哈佛大学心理学硕士学位了,但似乎是没有什么作用,他依然一次次的被噩梦惊醒。
人类最大的弱点就是自命不凡的幻想,总是以为科学是万能的,有的东西注定是科学难以解释的,就像纳兰文轩的噩梦,比那个场面更血腥的场面他也试着去经历过,他还帮助jing察破获一起又一起的杀人案件,甚至和法医一起对尸体进行解剖,对于他来说,这一切都没有什么好恐怖的,尸体对于他来说就好比腊肉一样,他也尝试过看最恐怖的片子及小说,但是效果都不好,都不能令他恐惧,按理来说,他的胆子已经算大的了,可以畏惧的东西是那么的少,可是却被同样的一个噩梦纠缠了二十年,而且每一次醒来,他都心有余悸,恐怖到有一种临近死亡的感觉。
纳兰文轩看了看表,凌晨三点,又是这个时候,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那个男人就是在这个点自杀的,难道世间上真有那样灵异的东西?所以他才会一直纠缠自己,纳兰文轩这样想到。
一个人有生就有死,只要你还活着,就要以最好的方式活下去。直视现实,会很痛苦的,但没有别的选择,要么被痛苦击倒,要么把痛苦踩在脚下,逃避不一定能躲得过,人生那么长,逃得了一天,逃不了一世。无论怎样,他都已经打算好了,明天就起程去中国,去一个对于他来说完全陌生的地方,如果非要说和他又什么关系的话,那只能说是那里有他最致命的记忆,或许到那个他的噩梦的发源地,能够找到他想要的答案。
洛杉矶的夜色很美,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多年,一直都没有静下心来好好欣赏一下它的美丽,明天就要离开,才恍然间发现它是那么的光彩靓丽,可能以后都没有机会再好好看看它了。这一趟旅程,仿佛就像就不发返程的机票,一旦出发了,决不能返回,稍有不慎,就会万劫不复,或许说了再见以后就真的不会再见了。
不过无所谓了,家里就剩下他一个人了,父亲在一次旅行中,所坐的大巴车翻到了深渊,车上无人生还,母亲也郁郁寡欢,不久后就离开了他,这一次出走,可以说是了无牵挂。有时候,他总是感觉到孤独,自己一个人的生与死和别人都没有任何的交集,假如自己有一天真的离开了这个世界,也不会有人记得,不会有人因为自己的离开而感觉到悲伤,自己的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无关紧要,活着究竟是为什么,他时常问自己,却找不到一个确切的答案,在答案揭晓之前,他所要做的一件事就是活着,勇敢的活下去,即使毫无理由,这是每一个人的权利,别人无法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