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倾尽全力


  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协定下,一国的企业或者行业协会,想要让本国商务部对另外一国采取反倾销措施,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首先,被起诉方存在倾销事实。

  其次,被起诉方的倾销行为对起诉方及其所处行业造成了实质性的威胁或损害。

  最后,倾销事实和损害结果直接,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才会被认为存在倾销关系。

  喜欢做亏本生意的企业其实也很少见,没钱赚肯定也没有人出口。

  所以,这个所谓的【正常价格】就是争议的焦点。

  美国和欧盟之所以动不动就对中国的第二产业发起反倾销调查,可以说是钻了【正常价格】本身就不正常的漏洞。

  美国和欧盟对中国采取反倾销调查的时候,本着【公平和谨慎】的原则选取【第三国可比价格】。

  这就意味着,明明是调查中国的企业,但是什么样的价格算倾销,却选用第三国进行对比。

  第三国可比价格,最开始存在的原因,是出于公平和谨慎的目的。

  打官司的双方,在定价上存在利益冲突。

  在被起诉国的生产成本资料无法在本国获得的时候,选择和当事双方无关第三国的同类或者相似产品的价格,来确定倾销事实是否成立。

  这样一来,就可以规避利益冲突的问题。。

  但是,欧盟和美国只要起诉中国企业倾销,就会以,中国曾经是计划及经济为理由。

  是否存在倾销,要从原材料的价格开始算。

  在明明很容易就能在国内找到生产成本资料的情况下,非要说生产资料的价格,受到非市场因素的干扰和扭曲选择一个他们认为和中国发展水平差不多的国家作为替代国。

  这样一来,就违背了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的事实。

  打着【公平和谨慎】的旗号,实行的却是【不合理并且带有歧视性】的策略。

  如果不积极应诉,动不动就被判定百分之几倍的反倾销税,尤其是在没有行业先例的情况下。

  这也是为什么,行业先例在双反调查中,显得尤为重要。

  云姚织带要是能在这一次的双反调查中,取得完胜,就不单单只是自扫门前雪的级别。

  云之磊带着潮长长和斯念去了专门为双反调查准备的办公室。

  那是一间原来闲置的,大概四十平米的房间。

  按理说,这个办公室还算是挺大的,实际进去之后,却显得非常的拥挤。

  里面是堆积成山的文件。

  占了起码得有办公室一半的面积。

  “这些都是什么啊?”斯念被文件的堆积的高度给吸引了。

  “就是我们这次的应诉材料。”云之磊的回答。

  潮长长也是有点长见识:“这也太多了吧?”

  “这还不是全部,前期调查就有很多的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