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意外
做是一把刀一样,朝着短褂男子砍了上来,短褂男子身法却极其灵活,他忽然朝着地上一滚,就躲过了黑袍男子的进攻,由于那剑太重,黑袍男子刚在收回重剑的时候,短褂男子已经在地上又翻滚了回来,朝着那黑袍男子的双手刺去,黑袍男子慌忙的缩回了手,短褂男子的剑便只刺中了黑袍男子的剑柄,黑袍男子忽然胡乱挥动着重剑,对着那短褂男子不停地胡乱的横扫着,短褂男子又在地上翻滚一下,在不远处起身,站住了。

  两人这下都手里举着剑,在擂台上不停地慢慢地移动着步子,对习武之人来说,虽然现在还没有交手,可是这步伐也是十分的讲究的,每一步都有每一步的道理,能看到对方的步伐,就能找到进攻的破绽,从而战胜对方。孙子兵法所说的未战而先胜也就是这个道理了。

  刚才比试的那一幕,擂台下的那些江湖人士全都喝彩好说:“真是把好剑。”“好轻功啊。”“武林盟主,武林盟主~”

  叶秋本来对这苍山比剑也是十分的期待,这可不是夸张的说法,以前在山下的时候,叶秋就听人说这苍山比剑是何等的精彩,只是现在见了,叶秋却觉得也没什么,反而觉得有些乏味了,不过看看身边这些江湖人士却看的面红耳赤的,不停地呼喊着给擂台上的英雄在加油,叶秋想了想,想明白了,这苍山比剑确实是天下第一的比剑大会,能在这擂台上比剑的也的确是英雄,之所以自己现在却对着擂台上的比武看的不过瘾,原因很简单,因为他已经来到了云雾岭,而云雾岭是修仙的地方,他这些年在云雾岭学到的仙法是这些江湖人士没法相提并论的,若是他没有去云雾岭,也许他也会和这些江湖人士一起兴奋地为擂台上那些英雄加油喝彩了,这样想,叶秋就闹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其实就说那短褂男子的轻松,确实也算厉害,还有那黑袍男子手里的剑,少说也有上百斤呢,他却用的如此的轻松,若是换做普通人,就是抬起来都要费力呢。

  此时擂台上的短褂男子和黑袍男子像是互相找到了破绽,又厮打在了一起,叮叮当当,虽说这比剑没有云雾岭那滕云飞起,剑影四射的精彩,可是看起来却也十分的惊心动魄,那短褂男子像是猴子一样在擂台上窜来跑去,寻找着攻击的时机,而那黑袍男子虽然反应有些迟钝,可是每次出手的时候,总能击破短褂男子的招式,他的剑法很准,他手里重剑的力量很大,短褂男子每次被他的重剑击打到,都要后退了,缓好一阵子。

  短褂男子不知什么原因,忽然蹲下了身子,做青蛙状,他一手别着剑在手臂上,眼睛死死地盯着黑袍男子,有擂台下的男子喊道:“是青蛙功~有好戏看了。”

  果然,短褂男子后腿一发力,以极快的速度朝着那黑袍男子弹去,速度实在是太快了,黑袍男子来不及躲闪,那短褂男子竟被黑袍男子的剑刺中了胸口,他持剑的手疼的松开了,他手里的剑也咣当一声,掉在了地上,把那擂台上的砖石都震碎了几块。

  短褂男子站在擂台边,对着台下哈哈一笑,然后望着黑袍男子说:“英雄,承让承让了。”

  黑袍男子显然还是不服输,他的黑袍已经被胸口的血染红了,他慢慢地蹲下身子,想用另外一只手把地上的剑捡起来再继续比试。

  短褂男子得意的走了过来,想用脚把那重剑踢开,可是当他踢了一脚的时候,却忍不住大喊:“哎呦。”这一喊,擂台下的围观的人全都笑了起来,原来是那黑袍男子的剑实在是太重了,短褂男子用脚这么用力的一踢,估计脚指头都要红肿了吧。

  黑袍男子另一只手的力量不够,根本把那重剑捡不起来了,短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