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换工作
�放过她。
狼狈地提着包落魄地下楼,在楼梯拐角处,跟一群人撞上了,来不及细看,就传来小许的声音,“宋小姐,你来caesar玩了?在哪个包间消费,告诉我,我叫前台给你免单。”
我抬头看了小许一眼,不知为什么听到他敦厚温实的声音,莫名觉得心酸,眼眶说红就红,哽咽道:“我……”
有一瞬,我差点将刚才的悲惨经历说出来,还好忍住了,瘪了瘪嘴,把委屈咽回去,又注意到他细细打量我被陆珠抓花的脸,他迅速给身边下属示意,那两名下属不知明白了什么,火速上楼。
“宋小姐要不去我办公室坐坐?”小许继续温和地招呼我。
“徐经理,不要叫我宋小姐,叫我平安吧,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我吸了吸鼻子,又道:“我跟别人一起来的,他请客,徐经理不用给我免单。”
“不免就不免,那跟我上去坐坐?小波有事出去了。”他特地温馨提示一把,意思是告诉我这里暂时没有张元青的人。
“不了,有人还在楼下等我,我先下去了。”不想叫他追问我脸上的伤因何而来,故意扯了一个谎,事实上我还没给钟铃铛发晚归的短信。
“既然这样,那你路上小心。”小许跟我叮咛这些时,刚才匆忙上课的二人已经下来了,覆在他耳边低声说着什么,暗沉的灯光下他的眸光明明灭灭,似乎听到了什么有趣的事。
我跟他挥手再见,下了楼天色已晚,遂招了一辆出租车回城中村,脸上火辣辣的疼,现在城中村外的药店买了一只一块钱的红霉素软膏,又买了一包棉签,店员打量我的眼神怪怪的,既探究又不屑,最后她给我介绍了一款三十五块钱的芦荟胶,说是祛疤效果特别好,我嫌贵便作罢了。
回到出租屋,钟铃铛刚下班先我几分钟到家,她看到我脸上的疤痕后,惊得说不出话来,我抱着她猛哭,把最近受的委屈一股脑地讲给她听,说完后这才觉得心里舒服点。
她帮我擦干净脸上的泪水,又小心翼翼地帮我上药,同时嘴里大骂李双鹤是个畜生,陆珠是个不得好死的贱人。
她骂人的时候声如洪钟气势特别足,听得我特别舒爽,又觉得十分好小,瞬间叫我想起小时候村里妇女对骂的情形,在外面漂久了,偶尔想一想儿时的生活,还是件有趣的事。
躺在床上又跟钟铃铛插混打科唠了几句,才睡着。我俩的小床并排放着,极不相互打扰,还特有安全感,对于她,我总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有个好朋友,尤其是相似经历又一样善良的好朋友,很难得。
第二天起床,我照镜子的时候发现,脸上的伤痕淡了很多,这是叶晓芳的功劳,她的好皮肤彻底遗传给了我,晒不黑、很白皙、还水灵,即使受伤也很快痊愈。
她水汪汪的大眼睛、巴掌大的瓜子脸以及修长笔直的腿也遗传给我,这一点我特感激她,最起码我的外形不是那么差。我想我全身上下就这些优点了。
钟铃铛今天依旧上晚班,却不忘早早地起来给我做饭,我出门时她的便当也做好了,装进小提包里,叫我带上。然后气势如虹地问我,“要不要我送你去上班,帮你把陆珠那个小贱人打一顿,我有的是力气。大不了不在银河干了,工作多的是。”
今天是发工资的日子,我怕惹出事来,先把工资拿到手再说其他,别对她道:“你放心,倘若陆珠再敢欺负我,我一
狼狈地提着包落魄地下楼,在楼梯拐角处,跟一群人撞上了,来不及细看,就传来小许的声音,“宋小姐,你来caesar玩了?在哪个包间消费,告诉我,我叫前台给你免单。”
我抬头看了小许一眼,不知为什么听到他敦厚温实的声音,莫名觉得心酸,眼眶说红就红,哽咽道:“我……”
有一瞬,我差点将刚才的悲惨经历说出来,还好忍住了,瘪了瘪嘴,把委屈咽回去,又注意到他细细打量我被陆珠抓花的脸,他迅速给身边下属示意,那两名下属不知明白了什么,火速上楼。
“宋小姐要不去我办公室坐坐?”小许继续温和地招呼我。
“徐经理,不要叫我宋小姐,叫我平安吧,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我吸了吸鼻子,又道:“我跟别人一起来的,他请客,徐经理不用给我免单。”
“不免就不免,那跟我上去坐坐?小波有事出去了。”他特地温馨提示一把,意思是告诉我这里暂时没有张元青的人。
“不了,有人还在楼下等我,我先下去了。”不想叫他追问我脸上的伤因何而来,故意扯了一个谎,事实上我还没给钟铃铛发晚归的短信。
“既然这样,那你路上小心。”小许跟我叮咛这些时,刚才匆忙上课的二人已经下来了,覆在他耳边低声说着什么,暗沉的灯光下他的眸光明明灭灭,似乎听到了什么有趣的事。
我跟他挥手再见,下了楼天色已晚,遂招了一辆出租车回城中村,脸上火辣辣的疼,现在城中村外的药店买了一只一块钱的红霉素软膏,又买了一包棉签,店员打量我的眼神怪怪的,既探究又不屑,最后她给我介绍了一款三十五块钱的芦荟胶,说是祛疤效果特别好,我嫌贵便作罢了。
回到出租屋,钟铃铛刚下班先我几分钟到家,她看到我脸上的疤痕后,惊得说不出话来,我抱着她猛哭,把最近受的委屈一股脑地讲给她听,说完后这才觉得心里舒服点。
她帮我擦干净脸上的泪水,又小心翼翼地帮我上药,同时嘴里大骂李双鹤是个畜生,陆珠是个不得好死的贱人。
她骂人的时候声如洪钟气势特别足,听得我特别舒爽,又觉得十分好小,瞬间叫我想起小时候村里妇女对骂的情形,在外面漂久了,偶尔想一想儿时的生活,还是件有趣的事。
躺在床上又跟钟铃铛插混打科唠了几句,才睡着。我俩的小床并排放着,极不相互打扰,还特有安全感,对于她,我总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有个好朋友,尤其是相似经历又一样善良的好朋友,很难得。
第二天起床,我照镜子的时候发现,脸上的伤痕淡了很多,这是叶晓芳的功劳,她的好皮肤彻底遗传给了我,晒不黑、很白皙、还水灵,即使受伤也很快痊愈。
她水汪汪的大眼睛、巴掌大的瓜子脸以及修长笔直的腿也遗传给我,这一点我特感激她,最起码我的外形不是那么差。我想我全身上下就这些优点了。
钟铃铛今天依旧上晚班,却不忘早早地起来给我做饭,我出门时她的便当也做好了,装进小提包里,叫我带上。然后气势如虹地问我,“要不要我送你去上班,帮你把陆珠那个小贱人打一顿,我有的是力气。大不了不在银河干了,工作多的是。”
今天是发工资的日子,我怕惹出事来,先把工资拿到手再说其他,别对她道:“你放心,倘若陆珠再敢欺负我,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