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意外连连的营救行动
��为可能,法术有火球术。有较强的近战能力。

  等级判定:术士6至11。战力等级判定:10至14,驯养后潜在战力提升4至8。’

  这个战力等级判定是和职业等级判定并行的一种判定标准,产生的原因很简单:职业等级判定适用范围太窄。

  任何一个成熟的文明种族,都有自己的人才评定标准,无论是地球上的学历/资格证还是异世界的职业等级在本质上并无不同。作为异世界的三大“文明种族”和第一大“邪恶种族”,人类、精灵、矮人和兽人都有自己的职业等级判定方法再正常不过。后来由于种族交流增多文化相互融合,人才评定标准也不断相互借鉴,最终形成了现行的职业等级判定标准——以人类和精灵标准为主、吸收融合了部分矮人和兽人标准而形成的一种标准。

  这四大种族的标准之所以能够相互融合,最主要是因为种族差距小。人类和精灵这两个种族就不用说了,体貌相近文明程度相当也都不具备什么超能力,就只有寿命相差颇大,因此同级同职业的人类和精灵战斗能力可以说是旗鼓相当,职业等级判定就足够使用。矮人虽然体貌与人类相差颇大,但矮壮与瘦高并无绝对优劣只能说各有所长,因此职业等级判定也能很好兼容。既高又壮的兽人偏差虽然要大些,但文明程度稍低个人装备通常要差上一些,综合而言与三大文明种族基本持平。可对于其他种族来说,情况往往就不是这么回事了,譬如食人魔甚至巨龙。即使他们本身并无此能力或需要,冒险者们也迫切需要能够将其战斗力准确量化,以避免各种莫名其妙的送死行为。

  于是,战力等级判定应运而生。基本的原则是以先天能力得到一个值,以后天能力得到另一个值,两个值取高者得到基准值a,低者据先天后天能力相关度进行折算后得到一个加值b,再根据装备条件得到另一个加值c,则战力等级=a+b+c。

  然则,估值法主观因素太重,由此导致的冤魂数量颇多,广大人民群众很不满意。于是,出现了能够较为准确进行量化的类比法。

  类比法的原则是能够消耗同为n级的战盗法牧四人队大约三成战斗潜力者,战力等级等于n。

  然则,类比法固然清晰明确却意义不大,战盗法牧四人队过于罕见,六到八个战盗和一两个法牧才是正常情况。更何况,高阶施法者能力繁多用途各异,即使是低阶施法者也很难准确估量,广大不会法术的人民群众就更不必提。因此,还需要另一种更能被广大人民群众接受的判定标准,然后出现了类推法。

  战力等级1的判定标准不变,战力等级2改为相当于2个战力等级1联手,3改为相当于3个1级联手。之后4级相当于2个2级联手,5级相当于2个3级联手,6级相当于2个4级联手……以此类推可算得所有大于3的战力等级。对于小于1的部分,则几个联手相当于1就定为几分之一。

  因为类推法更为简单,又因为算出来的战力等级与类比法算出来的战力等级整体而言相差不大,所以接受程度更高。不过使用中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类推只能推一次,也就是说虽然10级等于2个8级,8级等于2个6级,但绝对不能因此就认为10级等于4个6级,更不能认为等于8个4级,很多冒险者之所以有去无回就是因为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这点。

  至于后面那个“驯养后潜在战力提升”,更常用的说法为正式受训后潜在战力提升,对于装备水平过低或有多种能力但未能有机结合的个体而言,这种提升可能非常巨大,帕奇帕拉就是其中典型。刚被捉进佣兵团的时候,帕奇帕拉的战斗能力并不算强,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