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粉丝
; 过了一会儿,沈默呼了口气,揉了揉仍胀痛着的额头,慢慢地翻看起原身的回忆来。

  这个身体确如那个程秋所说,名字正是戚遇。说来,这个戚遇的家世背景本是十分不错的。

  他爷爷是军队高官,曾在当局中颇有威势,爹自然是随着爷爷的老路,也走了部队的路子;

  他娘呢,虽不是什么军-政世家的淑媛,但也是有名的“云峰集团”家的大小姐,在行商一途上颇有天分,为人更是手腕卓绝,脱离家族之后,还在商场之上打下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作为妥妥的军三代、富二代,他爹他娘的独苗苗,戚遇在京中这片土地上,就算不横着走,那也是数得着的贵戚子弟,本应是过着众星捧月地小少爷生活,一直无忧无虑地长大:

  或者成为英才俊杰,造福百姓,或者成为斗鸡走狗地膏粱纨绔,呼朋引伴,为祸一方。

  只可惜,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还没等到他长大,这天儿就已经变了。

  大概在他五岁左右,他的爸爸妈妈竟因一场飞机事故去了,他立时成了无父无母的小可怜儿,只与爷爷相依为命;

  戚家子息单薄,一直都是独代单传,他爷爷自然也只有戚父这一个儿子,乍然得知消息,白发人送黑发人,惊痛之下,大病一场,身体竟也渐渐衰颓了。

  没了父母看护关爱,他爷爷精神日短,不能在方方面面地照料他,知道自己只有爷爷这一个亲人能够依靠了,戚遇这个曾被人捧在手心里疼宠的小少爷,便渐渐地收敛起了不懂事的骄横,学会了什么叫做乖巧。

  因为他长得瘦弱,面容更是像个女娃子,大院里的野小子们都爱欺负他取乐。

  戚遇因为不想爷爷知道生气,身体不好,就忍气吞声,也不反抗,任由他们欺负,等那些野小子渐渐发现没人能给他做主,欺负了也没事儿,不会召到一点麻烦,就更是变本加厉了。

  从小就这样被欺负着长大,戚遇的性格就变得十分沉默寡言,总是尽量将自己缩在不被人注意角落里,一副胆小怕事,懦弱不堪的样子。

  秦凌君与他却是两个极端。

  秦家是军事世家,爷爷也是部队高官,子息繁盛,男丁众多,一大家子都在部队中服役。

  因秦凌君是秦家这一代的长子,以后要顶门立户的,打小儿,他的父亲叔伯就开始着重教育他。

  从一生下来,他玩乐的东西与一般男孩不同,并不是什么模型玩具,而是未开刃的刀还有不放子弹的真枪;懂事之后,更是被教育着和在部队训练一样儿摸爬滚打,天天和刀枪棍棒为伍。

  虽说,那一代,大院里的孩子头儿不是他,他更常常冷着一张脸不怎么和那些小子们一同厮混,可他的本事,只要提起,大家却都只有敬佩的份儿。

  而且,不管多混蛋的小子,看到他就立刻变得服服帖帖,被他呵斥一句,更是要胆颤半天,只能战战兢兢认错,半点也不敢捋他的虎须。

  按说,戚遇比秦凌君小了整整七岁,本不是一代人;再者以戚遇的性格和秦凌君的为人本事,两人虽是住在一个大院,也应该没有什么交集。

  要是这样,根本就不会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后事儿了,可这世间的事情,妙就妙在,没人能预料到,什么时候会发生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