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84)
�的教名吗?

  安吉拉怎么样,哈哈哈哈我觉得很适合他。

  烦死了。

  好恶心。

  怎么可以用这么轻佻油腻的语气叫神父的名字。

  好想吐。

  能不能让他闭嘴。

  他最好当个死人。

  神父就是神父,不需要别的名字。爱德华看着侍女们忙忙碌碌地端上新做的菜肴,翻飞的黑白色裙子好像狼狈的花的尸体。

  他没有看着自己那倒胃口的大哥,微微笑着看着银质餐盘里倒映出的自己。

  精心计算过的微笑看起来很完美。

  柔顺,无害,可怜。

  神父他,会喜欢的吧?

  我倒也觉得,像我们家美丽的小鸟也不需要别的名字。二哥理查是个常年周旋在裙摆之间的顽劣花花公子,过度的约会让他三十岁的年纪已经看起来阴沉沉的像只应该躺进棺材里的吸血鬼。

  只有美色才能让他早衰的脸上显现出一点不一样的光来。

  他轻轻地用一根牙签逗弄着鸟笼里叽叽喳喳的金翅雀。

  黑豆似的眼睛很无辜地望着自己脸色灰白诡异的主人,亲昵地用圆脑袋蹭了蹭理查细长的手指。

  管家!约翰尼!我上次拍来的葡萄酒呢!端上来!乔纳森把手帕捏的汗津津一团随手丢在了餐桌上。

  他的孩子,被宠成蠢货的小胖子正在因为想要二叔的金翅雀而发出尖利的哭叫。

  这一家子人,都恶心地让人想吐。

  爱德华又忍不住想要咬指甲,但是这很不礼貌。

  他不希望随时会到的小神父看见他这个糟糕的样子。

  于是他看中了放在餐盘边上的刀子。

  啊,红色,他很喜欢红色。

  *

  作者有话要说:

  第112章 my father,my lord(6)

  阮夭当然不知道这一家子的人都是怎么想自己的。

  他抱着本被翻得破破烂烂的《圣经》出现在杜瓦尔家的古堡时,简直像是一只翅膀闪光的蝴蝶不慎落进了魔王的巢穴。

  挺着啤酒肚的大哥是最先笑着出来迎接他的人。

  爱德华在看到神父身影时的喜悦还未来得及挂上眉梢,那个油腻恶心人的死胖子已经率先搓着手过来领着阮夭坐到自己身边来了。

  金发少年脸上肌肉抽搐了一瞬,狠狠地咬紧了牙关。

  上帝知道我有多么爱他,哈哈哈您真是来救赎我的天使。乔纳森一脸猥琐地放屁,借着说自己是多么虔诚借此和阮夭贴的更近。

  神父淡定地抱着他的《圣经》往边上蹭了蹭,和浑身酒味的男人隔开了一段距离。

  他在想着怎么从这胖子身上挖一笔。

  鲁迅说过从坏批身上骗钱不能算干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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