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戈顿家族的噩梦(中)
�口倒在地上。而和她一起倒在地上的还有其中一个安娜的堂兄。
至于另外一人,倒是没有被我撞开衣柜门时把他也撞倒在地,因此我冲出去的时候他还正好一脸懵逼地站在衣柜旁边望着我。不过他的反应速度还是挺快的,他刚一看见我,马上就把手伸向了后腰。只可惜,他的速度与我相比实在相差太远了。我右手“唰”地一下掐住了他的脖子,这一掐看似简单,其实我是冲着他颈部的颈动脉窦去的。这也是我爸最擅长的一种手法。以前早就知道我爸这招很生猛,因此这半年我特意话时间好好练习了一下这招。
起是这一招算不上什么高深的武功招式,关键就是要认准颈动脉窦在什么位置,还有就是动作要快。因为人的头部反应速度是最快的,一般情况下与人交手很难一下掐住别人的脖子。因此,速度必须要快,慢了可不行。
说起来,这虽然不是什么高深的武功招式,但一般人要想把这招练道炉火纯青的地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毕竟既要速度快还要认准颈动脉窦所在的部位,这对于一般人来说也是很难的。
不过,虽然我现在还没达到我爸那种速度和准度,可由于我面对的人比较差,因此我很轻松地一把就掐住了安娜其中一名堂哥的脖子。在掐住他脖子的同时,我手指猛一用劲,直接捏爆了她的颈动脉窦。
但见他眼睛猛地一睁,那比我高一个头的铁塔一般的身体便缓缓地朝地上倒去。
我当然不敢耽搁,因为就在我伸手掐住第一人的脖子时,躺在地上的另外一名安娜的堂哥已经拿出了一把手枪。
他的动作顺序是这样的:坐在地上的他先是用右手从后腰拔出手枪,而后低头用左手去抓住枪机盖拉拢枪机上膛……
面对他这么两个动作,我看着都想笑。
哼哼,在一般人面前或许他的拔枪和拉动枪机上膛的动作还算快的,可在我面前,他这动作简直就是慢动作一样。最主要的是,我在一把掐死他的兄弟后,他才刚好拉动枪机正准备把枪口对准我。而就在这时,我一个箭步已经到他跟前蹲着了。
右手一伸,一把抓住了他手枪的枪管。这个抓手枪动作看似简单,其实是有诀窍的。
我可不是单纯地抓住了他手枪的枪管,而是在抓住手枪枪管的同时,我的一根中指已经插进了他的手枪扳机后面。这样一来,尽管他此时正在拼命用劲地扣动扳机,可手枪的扳机却怎么也扣不动。因为他扣动扳机是在往后面用劲,而我的中指却在扳机后面掐着往前面用劲。
别说我此时正在用劲把扳机朝前面扣着,就算不扣,他想扣动手枪的扳机也扣不到位。
这是我那个教我枪械的教官给我传授的一招近距离制敌的绝招。他说,我们这行在执行任务中,很多时候都会很害怕惊动别人,可面对的人很可能都是一些手上有手枪的人,因此,在近距离的时候,这一招可以说是百试不爽。
“哼哼……”在我抓住他的手枪之后,我对他微微一笑:“下辈子记得,在有可能遇到高手之时,切记一定要把手枪先上膛,否则,在高手面前你是没有给手枪上膛的机会的。”
说完我左手一把掐住他脖子,把他也送去见阎王爷了。不对,阎王爷好像是主管我们大天朝的吧?应该说送他去见耶稣了才对。
这一切说时迟那时快,其实从我冲出衣柜到解决掉安娜两位堂哥,前后一共不会超出三秒钟时间
至于另外一人,倒是没有被我撞开衣柜门时把他也撞倒在地,因此我冲出去的时候他还正好一脸懵逼地站在衣柜旁边望着我。不过他的反应速度还是挺快的,他刚一看见我,马上就把手伸向了后腰。只可惜,他的速度与我相比实在相差太远了。我右手“唰”地一下掐住了他的脖子,这一掐看似简单,其实我是冲着他颈部的颈动脉窦去的。这也是我爸最擅长的一种手法。以前早就知道我爸这招很生猛,因此这半年我特意话时间好好练习了一下这招。
起是这一招算不上什么高深的武功招式,关键就是要认准颈动脉窦在什么位置,还有就是动作要快。因为人的头部反应速度是最快的,一般情况下与人交手很难一下掐住别人的脖子。因此,速度必须要快,慢了可不行。
说起来,这虽然不是什么高深的武功招式,但一般人要想把这招练道炉火纯青的地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毕竟既要速度快还要认准颈动脉窦所在的部位,这对于一般人来说也是很难的。
不过,虽然我现在还没达到我爸那种速度和准度,可由于我面对的人比较差,因此我很轻松地一把就掐住了安娜其中一名堂哥的脖子。在掐住他脖子的同时,我手指猛一用劲,直接捏爆了她的颈动脉窦。
但见他眼睛猛地一睁,那比我高一个头的铁塔一般的身体便缓缓地朝地上倒去。
我当然不敢耽搁,因为就在我伸手掐住第一人的脖子时,躺在地上的另外一名安娜的堂哥已经拿出了一把手枪。
他的动作顺序是这样的:坐在地上的他先是用右手从后腰拔出手枪,而后低头用左手去抓住枪机盖拉拢枪机上膛……
面对他这么两个动作,我看着都想笑。
哼哼,在一般人面前或许他的拔枪和拉动枪机上膛的动作还算快的,可在我面前,他这动作简直就是慢动作一样。最主要的是,我在一把掐死他的兄弟后,他才刚好拉动枪机正准备把枪口对准我。而就在这时,我一个箭步已经到他跟前蹲着了。
右手一伸,一把抓住了他手枪的枪管。这个抓手枪动作看似简单,其实是有诀窍的。
我可不是单纯地抓住了他手枪的枪管,而是在抓住手枪枪管的同时,我的一根中指已经插进了他的手枪扳机后面。这样一来,尽管他此时正在拼命用劲地扣动扳机,可手枪的扳机却怎么也扣不动。因为他扣动扳机是在往后面用劲,而我的中指却在扳机后面掐着往前面用劲。
别说我此时正在用劲把扳机朝前面扣着,就算不扣,他想扣动手枪的扳机也扣不到位。
这是我那个教我枪械的教官给我传授的一招近距离制敌的绝招。他说,我们这行在执行任务中,很多时候都会很害怕惊动别人,可面对的人很可能都是一些手上有手枪的人,因此,在近距离的时候,这一招可以说是百试不爽。
“哼哼……”在我抓住他的手枪之后,我对他微微一笑:“下辈子记得,在有可能遇到高手之时,切记一定要把手枪先上膛,否则,在高手面前你是没有给手枪上膛的机会的。”
说完我左手一把掐住他脖子,把他也送去见阎王爷了。不对,阎王爷好像是主管我们大天朝的吧?应该说送他去见耶稣了才对。
这一切说时迟那时快,其实从我冲出衣柜到解决掉安娜两位堂哥,前后一共不会超出三秒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