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有凶客至
 王昂怒相不改,咧了咧嘴,露出一口森白牙齿......

  “呃...”朱秀只觉浑身凉飕飕,他笑起来竟是比不笑更加可怕,天生一张恶人脸。

  不过弄清楚了王昂不待见他的真实原因后,朱秀还是比较开心的,“昂兄”“昂兄”叫得愈发殷勤了。

  临近中午时,王竹还没回来,朱秀收拾纸笔墨,环视这处简陋宁静的竹屋,略显怅惘地叹了口气,这一去,恐怕再没机会回来了。

  竹屋门“咣”一声被推开,王竹气喘吁吁地站在门口:“哥~家里来了位客人,好像是爹以前从军时的友人,爹让我赶紧叫你回去拜见!”

  王昂没有多想,应了一声披上件半袖短衫,大步流星地出了竹屋往山下赶去。

  王竹看了眼朱秀,皱皱鼻头哼了声,也赶紧追上去。

  朱秀锁好门,望着兄妹俩跑下山坡,却是皱起眉头。

  王戮五在安西从的军,那他的同袍也应该是安西军人,说不定也是当年王方翼的部下。

  王戮五说过,自从王方翼死后,麾下部曲散尽各奔东西,这个时候又找上门来,难不成只为了叙旧?

  朱秀有些想不通,旋即摇摇头苦笑一声,等去到县城后,他和王戮五一家估计也没多少机会联络了,别人的家事,也轮不到他操心。

  下山之后回村,路过王戮五家的院子时,朱秀想了想,既然人家里待客,就不要去打扰了,等临行前再来跟王戮五道别。

  朱秀扭头朝那处篱笆院墙看了眼,刚准备抬脚离开,却是“咦”了一声止步。

  院墙外拴着一匹棕色骏马,高大神骏,毛色顺滑,品相上佳,不似中原马种,倒像是纯正的草原突厥马。

  “看来老王家的这位朋友倒是混得不错,能养得起如此金贵的突厥马。”

  朱秀心里暗暗嘀咕,有些眼热,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个时代里的豪华级座驾,就跟后世小区楼下突然停了一辆欧陆一样,总是忍不住多瞅两眼,然后在心里酸溜溜的戏谑一句:“敢上秋名山跟俺的大宏光比比麽?”

  眼热归眼热,朱秀知道自己的斤两,就算给他这样一匹马,他也驾驭不了,不是他骑马,而是马骑他。

  不过这倒是不妨碍朱秀站在远处,报以欣赏的目光打量。

  “咦?”这一看,朱秀又瞧出几分端倪。

  朱秀犹豫了下,猫着腰贴着篱笆院墙小心靠近,那马轻轻打了个响嚏,有些jing觉地偏过头,一双灵动的水润大眼注视着陌生人。

  朱秀轻轻在马颈上抚了抚,以示自己没有恶意,待到安抚住马儿,他伸手掀开马鞍子下的褥垫。

  那搭在马背上,从马腹两侧垂落的皮垫子下,还有一层锦缎绣的薄垫,边纹隐隐泛耀起金光。

  “竟然捻着金线!”朱秀瞪大眼,心里惊呼,用捻金线的锦缎作鞍马垫子,这可不是一般的富贵人用得起的。

  朱秀注意到垫子上有个暗袋,伸手轻轻捏了捏,里面似乎装着一封书信。

  没有太多迟疑,朱秀掏出书信,信口还未用火漆密封,可看到信封上的一列小字时,朱秀瞬间浑身寒毛倒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