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腔,陆惊风顿时手足无措,呆愣地坐在原地。他拢着肩佝偻着腰,伸长了脖子,像个快被愧疚感吊死的罪人。

  “风哥,你也别总觉得是你害了他……”

  “楹楹,你怎么了楹楹,鞋子上的钻又掉了吗楹楹?”张祺醉得稀里糊涂,隐约听到茅楹的哽咽,挣扎着撑开沉重的眼皮,傻呵呵地大呼小叫起来,“你放心,我再给你买。不就是个镶钻的鞋吗?一个月工资的事儿,嘿嘿。等着,我这就去,哪家店来着?香什么儿?”

  说着,他真就起身要去买。

  “诶,你干嘛呢!谁要你给我买鞋?张祺!”眼看人就快跌跌撞撞地走到车来车往的马路中央,茅楹擦擦脸,连忙踩着细高跟狂奔过去,“当心车啊呆子!”

  走了俩,还剩俩。

  陆惊风从兜头砸下来的伤感洪流中抽身出来,抹了一把麻木的脸,又坐了一会儿,才捞起酷姐离开。

  由于不知道林谙的住处在哪儿,也不能把人一大姑娘直接领回自己家,陆惊风就近把人放在了江滩边的长椅上。

  林谙平躺着,一人占了整条长椅,陆惊风没地儿坐,又不能走,万一走了有臭流氓摸过来非礼了酷姐咋办?思来想去,只好挨着长椅,大喇喇地坐在了地上。

  夏日深夜的江滩,是个约会的好去处。

  来来往往的有不少情侣,一对对挽着胳膊拉着小手,甜蜜腻歪地靠在一块儿,男的温柔体贴,女的巧笑倩兮,交颈接耳,窃窃私语。边散步边还有意无意地用半边身子互相摩擦,恨不得彼此镶嵌一体同生。看一眼,啧啧一声,看两眼,直接能让人酸掉牙。

  陆惊风想起来,茅楹跟午暝以前也这样,成天高调秀恩爱血虐单身狗。

  食指跟中指细细碾磨了良久,他被浑身的酒气熏得心肝儿疼,呼吸都不顺畅,于是拉过背包东翻西找起来。

  林谙被恼人的野蚊子叮醒,一撩起眼皮,就看到一颓废悲苦的单身男青年,正蹲在路边,卷着裤腿儿,愁怨地盯着人家路过的情侣,安静发呆。

  指尖还很应景地夹着寂寥的烟。

  看得出来,青年皱着眉头,很专注地在想着什么,跟个静止的雕像一样。烟瘾也并不大,隔很久才想起来嘬一口烟蒂,更多时候,那支烟就像个装饰品,在垂着的手上独自燃烧,独自冒着直直的云雾。

  每个人活着,都背负着一身故事,风里来,雨里去,早晨醒来,夜晚睡去。那些故事可能沉重,可能惨痛,但都只能咬着牙承担。

  “你不觉得烫手吗?”

  陆惊风沉浸在回忆里,耳边突然炸起酷姐的声音,下意识回头,一时间有点找不着北:“啊?”

  “我说烟,烧到手了。”林谙坐起来,朝他手指点点下巴。

  陆惊风低头一看,明暗的火光果然燃到了烟蒂,灼烧起指间的皮肤。

  “哦。”他这才从容地抖了抖灰,把烟头摁熄,“没事儿,我这只手的痛觉不敏感。”

  林谙好整以暇地看着他,发现陆组长还是个环保卫士,也不知道从哪个杂志上撕了一张油版纸,叠成一个方正的烟灰缸形状,用来接烟灰。

  只见他把寿终正寝的烟头放进纸质的烟灰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