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部分
p;“我觉得国外离婚的人在房子、财产上都能有保障,可我就没有房子。如果回父母家,别人会说闲话。女人带个孩子,要想找个没孩子的,他就觉得高你一等,女的就得低声下气地过日子。国外离了婚之后马上就可以有自己的生活天地,中国就不行。我是嫁到他家去的,住的是他父母的房,离了婚他父母不能把房子给我。离婚后的问题主要是住房和抚养费,孩子还小,我得为这事c很多年的心。”
在离婚问题上,可以看到这样几个带有规律性的趋势:第一,离婚率在所有的发达国家及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都有增高的趋势。据美国统计,在过去的100年来,离婚增长率是人口增长率的13倍;有三分之一的初婚以离婚告终,有三分之一的再婚再次解体。40年代出生的美国妇女,第一次婚姻中有38%,第二次婚姻中有44%可能以离婚告终。(萨多克等,第289页;韦克斯,第39页)前苏联共有7000万个家庭;每年记录在案的共有90多万对夫妻离婚,70万孩子失去父亲或母亲。
四分之一的家庭中妻子比丈夫受教育程度高,这已成了经常引起相互不满、冲突,甚至成为离婚原因。(钟玫,第侣一51页)中国的离婚率亦呈上升趋势:1980年以来,离婚率从千分之0。7增加至1992年的千分之1。5;用同样的计算方法,1985年,下列各国的离婚率为:美国千分之4。96;苏联3。36;意大利3。20;瑞典2。37;西德2。10;法国1。95;日本1。30。(孟宪范,第174页)第二,在现代社会中,由女方提出离婚的比例高于由男方提出离婚的比例是普遍现象。
据中国各地方法院统计,离婚诉讼中原告为女性的一般在三分之二左右。有资料表明,中国20年代和30年代的离婚案情况也是如此。例如,据上海市1918年统计,女方主动者占60。8%;广州、天津1929年的离婚案中,女方主动者分别为89。4%和85。7%;北平市1930年占71。9%。
其他国家也有类似情况,例如19世纪初,法国、美国、澳大利亚。
瑞士、意大利、罗马尼亚等国的女方原告也都在一半以上,有的高达90%;日本1945年以来,妇女起诉离婚占到70一80%;前苏联的女性原告也占70%左右。
由此可见,离婚中女性主动者多于男性,这在本世纪是一个跨地区跨年代的普遍现象。研究者认为,妇女家庭角色自主意识的增强是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徐安琪,第116一123页)第三,离婚后女性再婚的比例高于男性;农村妇女再婚的比例高于城市女性。例如,陕西省1982年千分之一人口抽样调查表明,城市女性再婚率为69%,农村却高达93%。普查资料表明,上海:广州、天津、长春、兰州、成都、乌鲁木齐、武汉、福州等市的郊县离婚人口的性别比分别比市区高2至6倍。农村离婚女性更容易再婚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的性别比高于城市,因此农村男子对农村妇女再婚需求远远高于城市男子对城市妇女的需求,尤其在边远贫困地区更是如此。
传统社会的家庭关系稳定和现代社会的家庭关系动荡不安是一个跨文化的普遍规律。我想,这同居住环境(农村的紧密形式和城市的散漫形式)、家族亲属关系(联系紧密与松散)、人们交往方式(以首属群体为主和以次属群体为主)
以及观念的变化(从以离婚为羞耻到不以为耻)等因素有关。越来越多的人有离婚经历;越来越多的人看到别人离婚;越来越多的人能够理解和同情离婚;越来越多的人以离婚来解除过去难以解除的失败的婚姻;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和旁观者把离婚当作好事看待。
这是一个趋势,这是传统社会走向现代�
在离婚问题上,可以看到这样几个带有规律性的趋势:第一,离婚率在所有的发达国家及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都有增高的趋势。据美国统计,在过去的100年来,离婚增长率是人口增长率的13倍;有三分之一的初婚以离婚告终,有三分之一的再婚再次解体。40年代出生的美国妇女,第一次婚姻中有38%,第二次婚姻中有44%可能以离婚告终。(萨多克等,第289页;韦克斯,第39页)前苏联共有7000万个家庭;每年记录在案的共有90多万对夫妻离婚,70万孩子失去父亲或母亲。
四分之一的家庭中妻子比丈夫受教育程度高,这已成了经常引起相互不满、冲突,甚至成为离婚原因。(钟玫,第侣一51页)中国的离婚率亦呈上升趋势:1980年以来,离婚率从千分之0。7增加至1992年的千分之1。5;用同样的计算方法,1985年,下列各国的离婚率为:美国千分之4。96;苏联3。36;意大利3。20;瑞典2。37;西德2。10;法国1。95;日本1。30。(孟宪范,第174页)第二,在现代社会中,由女方提出离婚的比例高于由男方提出离婚的比例是普遍现象。
据中国各地方法院统计,离婚诉讼中原告为女性的一般在三分之二左右。有资料表明,中国20年代和30年代的离婚案情况也是如此。例如,据上海市1918年统计,女方主动者占60。8%;广州、天津1929年的离婚案中,女方主动者分别为89。4%和85。7%;北平市1930年占71。9%。
其他国家也有类似情况,例如19世纪初,法国、美国、澳大利亚。
瑞士、意大利、罗马尼亚等国的女方原告也都在一半以上,有的高达90%;日本1945年以来,妇女起诉离婚占到70一80%;前苏联的女性原告也占70%左右。
由此可见,离婚中女性主动者多于男性,这在本世纪是一个跨地区跨年代的普遍现象。研究者认为,妇女家庭角色自主意识的增强是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徐安琪,第116一123页)第三,离婚后女性再婚的比例高于男性;农村妇女再婚的比例高于城市女性。例如,陕西省1982年千分之一人口抽样调查表明,城市女性再婚率为69%,农村却高达93%。普查资料表明,上海:广州、天津、长春、兰州、成都、乌鲁木齐、武汉、福州等市的郊县离婚人口的性别比分别比市区高2至6倍。农村离婚女性更容易再婚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的性别比高于城市,因此农村男子对农村妇女再婚需求远远高于城市男子对城市妇女的需求,尤其在边远贫困地区更是如此。
传统社会的家庭关系稳定和现代社会的家庭关系动荡不安是一个跨文化的普遍规律。我想,这同居住环境(农村的紧密形式和城市的散漫形式)、家族亲属关系(联系紧密与松散)、人们交往方式(以首属群体为主和以次属群体为主)
以及观念的变化(从以离婚为羞耻到不以为耻)等因素有关。越来越多的人有离婚经历;越来越多的人看到别人离婚;越来越多的人能够理解和同情离婚;越来越多的人以离婚来解除过去难以解除的失败的婚姻;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和旁观者把离婚当作好事看待。
这是一个趋势,这是传统社会走向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