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傻憨憨一家
��风中传来丝丝诱人的芬芳。

  他忍不住伸出舌头舔了下,立马有种舒爽暖洋洋的感觉传遍全身,这……难道就是妖兽血液的味道?

  真的好香,王天一此时心中有种难以割舍的强烈欲望;

  冲过去咬死缺耳头狼,吸干它的血液,吃光它的血肉。

  听起来好像蛮残忍,其实就像人类吃狗肉火锅差不多,再加点冻好的狗血。

  这种强烈的愿望,来自于进化后高层次生命的诱惑,简直无可抵挡的一阵又一阵涌上心头。

  夜色中

  王天一眼睛蒙上一层血色,显得极其凶残而又冷酷,正是暗夜捕食者的本色。

  原来以为缺耳头狼是变异种,没想到竟然是进化种,这太好了。

  凭借直觉,王天一知道只要能够吞噬缺耳头狼血肉,必然受益匪浅。

  他用理智强行压制住兽性,开始想算计点子。

  硬来肯定不行。

  缺耳头狼身边还有30多头强壮的银背野狼,这远不是王天一能够对付的,把猞猁家族狩猎团队全喊来也没用。

  那么,就应该给它们找个旗鼓相当的对手。

  眼珠一转

  王天一想到距此不远有一家傻憨憨,都是皮糙肉厚的家伙,倒是可以让它们打头阵。

  那么剩下来就简单了。

  他折断了两个碗形树叶,凑到血汪处勺了小半下狼血,然后用嘴衔着轻盈的跑向远方。

  越过了几个山头,王天一左右看看;

  嗯,差不多就在这附近。

  他记得从冰河山谷过来的时候,看见这一家傻憨憨在河边捕鱼,收获还蛮不错的样子。

  于是他放下一只树叶,叼着另外一只树叶继续向前跑,粘稠的狼血在寒夜里接近凝固状态,几乎没什么损失。

  向前又跑了一段,王天一把剩下的一只碗形树叶丢在地上,站在原地仔细嗅了下;

  没错,就在前面山洞里了。

  黑漆漆的山洞里

  有几头庞然大物闭着眼正在酣睡,沉重的鼻息拉风箱一样的“呼哧、呼哧”的,睡得非常香甜。

  这时,一个小小的身影悄无声息的摸进来,在这黑暗的环境里看的一清二楚。

  两大三小一共五头白头棕熊全在这里了,成年棕熊体重超过一吨,利爪像钉耙一样锋利,狂暴起来力大无比。

  这三头未成年棕熊也有300多公斤到400公斤的样子,都是不好惹的家伙。

  山野里的白头棕熊是杂食动物,不但抓鱼吃,而且受伤的野鹿,野猪和兔子从不放过,甚至连田鼠都抓来吃。

  不过由于身躯过于笨重,捕猎的手艺糙的不行,大多数时间还得啃食竹笋,野果这些东西裹腹。

  王天一可是知道棕熊没有那么简单,别人误以为棕熊不吃人肉,那是因为它没有尝过人肉的美味。

  上辈子的扶桑国,曾经有一头吃人的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