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部分
对抗的就是慕绥新,仿佛慕绥新贪,他就不能不贪,和慕绥新相比他贪得还不够档次,手法还不够狠,有慕绥新在,做官、为人的所有标准都化为乌有:

  马向东:“慕绥新到沈阳工作后,好大喜功,他在个人捞钱上胆子也非常大。”

  我问:“慕绥新的胆子大到怎么样一个非常的地步你能给我一些例子吗?”

  马:“比如说沈阳有一个搞房地产的人,欠了建委500、600万的赔偿金,这个是不能免的,老慕也没有征求我的意见,他就同意给免掉了。这种事,说老实话,我的胆子就不小了,但是再大胆,也不敢干这种事,他就敢干。还有还是某个人有走私车,老慕就公开推销给我们市接待办,四台奔驰,推销给北京办事处两台旅游车。所以我看他这么做,我没和他作斗争,反正他公开捞,我送上门的不拒绝就得了。”

  老马的“愤愤不平”让我证实了两个信息:一、他在官场上和慕绥新的确展开过一场疯狂敛财的大赛;二、他们和行贿者进行“钱权交易”的诸多管道之一就叫做“减免”。

  我曾问过接受我采访的所有沈阳“案犯”:“前几年,在沈阳,只要官场上混,都得会玩送钱的游戏吗?”得到的回答是一样的肯定。

  我问过宁先杰,沈阳的送钱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宁这么说:“比较重一点是从97年开始的,慕绥新来了以后沈阳的确是肆无忌惮。”

  问:“什么叫肆无忌惮?”

  宁:“就是这个送礼,你不送不行。”

  问:“他们会公开索要吗?”

  宁:“不用,不支持你工作,大会上批评你,批你几回,不就完蛋了?!”

  问:“如果我想进步呢?”

  宁:“想进步必须得送!”

  看来宁先杰完全懂得我所说的“进步”在这个语境里是什么含义。

  进一步了解情况以后我多少知道了一点“木讷”的李经芳为什么“木讷”,用宁先杰的话说,要不是给老慕送钱,跟着马向东跑,他这位市财政局长早就坐不住了。

  问:“你给马向东送过钱吗?”

  李:“送过。”

  问:“送了多少?”

  李:“8000左右美金。”

  问:“为什么要给马向东送钱?”

  李:“怎么说呢?现在看来是犯罪,但从前来说是一个坏习惯,特别是春节期间,好像送的比较多。”

  问:“你是说都送吗?”

  李:“反正我知道范围很大。”

  问:“大到多大一个范围?”

  李:“包括政府机关之间送来送去是事情很多。”

  问:“送来送去,这不成了八月十五送月饼?”

  李:“不一样。我们往上送,下级的人给我们送,钱数不一样。”

  问:“每一级都有每一级的价格?”

  李:“水准我不知道。”

  问:“像你们这些局长给市长、副市长送要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