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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家的话:

  会不会觉得 陈莐 无可救药的 浪漫?

  二十二岁的 爱情 就是这样

  这篇文 算是记念 微媚 曾经的二十二岁

  还有没有 part3 ?

  没有了 这样画下 句点 刚好

  ☆、24 忆往事 如恶梦

  暗夜里,一间华丽的英式城堡,一个十五、六岁的年轻男孩,在漆黑的甬道上奔跑,拼命地m索着想寻找城堡的出口。他的双腿像是灌了铅似的,怎麽样也迈不开步。

  一群黑衣人从四面八方涌出来,将他围住。

  黑暗中,走出一个穿着体面的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走向他,凶狠y冷的眼神,彷佛是地狱来的使者。“给我教训他, 往死里整。”

  男孩被按在冰凉的大理石地砖上,他们撕裂他的衣服,一张张狰狞的脸对着他邪笑。绝望的大吼一声,他用最後一丝力气从地上爬起来, 一头撞向身旁的大理石柱。

  血在大理石壁上溅出一片惊人的红, 年轻男孩卧倒在血泊中。

  旁边一个稚嫩小男孩,抓着中年男子的裤管,用着颤抖的声音,苦苦哀求着。“莫叔叔, 求你放过小刚哥哥…… 小天会永远陪着你…… 小天求你…… 求求你……莫叔叔……”

  嘴唇虚弱的嚅动着,年轻男孩垂死挣扎。他想说,“小天,别求他……”。用尽全力却只能从喉咙里发出咕噜的声音。

  死神已经在对他招手,他在心里发出一声临死前的哀鸣……

  “啊…………”

  莫刚从噩梦中惊醒过来。

  呆滞的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很久很久才从床上坐起来,走进浴室。

  从浴室漱洗完出来, 房门轻轻在响,有人从外面走进来。

  不用看就知道是莫天。昨天他从机场把莫天接回来,要送他去酒店,他死活不肯,一定要跟他回家。莫天和他一起在孤儿院长大, 然後一起被收养带到国外。他们情同手足。

  不,比手足还亲密。手足间少有,一大早起来为对方准备早餐的吧!

  “刚,你醒了吗 ?来吃早点。”手中托着一个餐盘,上面放着三明治还有咖啡。

  相较於莫刚,莫天长得白净,身形偏瘦,五官清秀唇红齿白,像是从古画卷里走出来的美男子。声音柔和,不急不徐。

  “我煎了火腿蛋三明治,叔叔说比管家做得还好吃。 还有咖啡, 叔叔每天都要喝我煮的咖啡……”

  “天!” 莫刚皱起眉头,“你可不可以,不要叔叔长,叔叔短的。 又不是小孩子。”

  “我--知道。” 莫天的脸突然红了,很不好意思。

  眼中流过一抹难言的神色,像是抱歉,又像是哀伤。莫刚轻叹一口气,“你不必太委屈自己,老是陪着他。总要有一些自己的生活。”

  “我不委屈,真的。” 莫天望着他。“叔叔对我,很好。这次我说要来,他马上就答应了, 说出来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