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总算被想起的主线剧情
��担任城主的,搞不好,现在的说辞,就是玛格丽特准备的,无法是以退为进,让我接受一些东西。

  “呵呵,果然反应和玛格丽特说的一模一样,既然我们都无法继续担任城主,那么,就交给下一代吧?”

  “下一代?我们都是单身汉,那来的下一代?你是说…..”

  “是的,安,我的弟子,你的绯闻女友,红发的安,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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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孤儿,今年….大概十七八岁了吧。

  别这么看着我,她是亚当收养的孤儿,上次见面还是七八年前,巫妖对岁月本来就不敏感,好多年不见,我能够知道大概的年龄就不错了。

  至于绯闻女友之类的,只是个玩笑而已,当时还是萝莉的她,看着我们哥两好抱怨没有女友互损,居然说看我可怜,长大了要嫁给我,于是,巫妖罗兰那个还个恋尸癖女友,就沦为了一个总是被反复提及的笑柄。

  “别开玩笑了,交给安??你确定第二天硫磺山城还有剩?”

  安是个怎样的家伙?大概一句话形容吧,熊孩子!!这世界最熊孩子的熊孩子王!

  当年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正在给我的骨头上保养油脂,那可是混入了盐泽蛇牛油的高档货,正当我为被擦的发亮的头盖骨高兴的时候…….

  “哈,射门!”

  一声带着童音的大喝,眼前的风景飞退,眼前的视角不断打转,那天,我才知道,就算是巫妖,脑袋转的太快,也会昏眩欲死的…….

  后来,我的脑袋就飞出了几英里,无头的身体,吓哭了无数的路人,才找到掉进垃圾桶的脑袋……

  即使没有嗅觉,在那个下午,我也被那些垃圾和臭虫恶心的够呛。

  事后我才知道,原来当时才六岁的安,正在痴迷与我“发明”的足球运动,当时她最喜欢的,就是跟随生物的本能,就是看到圆的,不管是垃圾桶还是路上的小猫小狗,然后一声大喝,一脚踢出去。

  而巫妖的头盖骨也是圆的,当时擦的反光的脑袋和白球又颇为相似……

  我也不是一个小气的人,也不会和孩子斤斤计较,但貌似,对方却爱上了那大力抽射的“脚感。”

  “那些皮质球是给娘们踢得,力气一大就散架了。骨头叔的头骨满是魔力的感觉,比那些没劲的球有趣多了,踢起来特别带感哦。”

  至此,我对熊孩子那天真稚气的笑容深恶痛绝。

  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她的攻击毫无征兆不说,居然好无恶意,而我身上的防护法术,大多以恶意为启动条件…….于是,在我重新编写了防护魔法之前,那段日子,真是不堪回首呀。

  于是,每一次见面之时,就成了一场灾难。

  在那些日子里,我往往只听到那标志性的招呼“嗨!骨头叔”,然后眼前的视野飞退,天地旋转,360度回旋,然后准确进洞……

  我会如此讨厌熊孩子,也是自此开始的。

  而后,当打击乐和说唱歌手流行之时,这熊孩子不知道从哪里听说,带着魔力的骨头,是最好的魔力鼓棒材料,可以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