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扫荡胡奴】
�期,南边的公孙瓒与袁绍正打得不可开交,根本没工夫理会北边的事。而东、北两地的乌丸人与鲜卑人早已被公孙瓒打怕了,习惯性地避开这位白马将军的兵锋。哪怕眼下幽州军主力尽数南下,与冀州军争雄,上谷、渔阳、右北平各郡兵力空虚,胡马也不敢轻易南窥。如此一来,在幽州东北边郡就形成了一个势力真空,此时填补,正其时也。

  一旦公孙瓒兵败的消息传来,笼罩在这位白马将军头上“战无不胜”的光环破碎,最擅长趁虚而入的胡奴必定不会放过此等良机。一定会出兵试探,并逐步蚕食土地,将势力推进到边郡之地,就象历史上公孙瓒死后鲜卑人与乌丸人所做的一样。

  因此马悍必须抓住这个难得的良机,尽可能扩张实力,解救更多的汉民。每多一个汉民,就多一份力量,这个险,必须冒,也值得冒。之所以越过濡水,杀入鲜卑人的地盘,原因很简单。白檀一带实力相对弱小的乌丸部落已经被扫光了,再打,就是实力堪比骨力部甚至强于骨力部的部落了。以汉戈部此时的实力,最好还是挑软柿子。所以马悍将目光投向北边,反正不管乌丸人也好,鲜卑人也罢,打的就是这些胡奴。

  近一个月以来,扫荡得最开心的就是唐奴与乌追等汉戈部骑兵及预备骑兵了。

  唐努终于知道,当日马悍为何能在马侧腹下做出那般高难度的闪避动作了,原来是有一种骑马利器——马镫。现在唐努也装备上了马鞍、马镫、马掌,骑射之术突飞猛进。他所率领的汉戈骑兵,也得益于新型马具之助,骑射之术得到极大的弥补与提高。这些在边塞生活了数年甚至十数年的青壮汉奴,已拥有与号称天下精骑的乌丸、鲜卑骑兵一较之力了。

  为了扩大兵力,马悍的征兵对象已不局限于纯粹汉人,有胡人血裔的汉人也可入伍——乌追就是这样一种情况。这是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骑术精湛,身手敏捷,箭术极佳,在汉戈部里,隐隐有部帅以下第一箭手之称。

  而预备骑兵则是一些骑射之术暂时未能通过考核,但有一定上升空间的汉民。让他们成为正骑兵的扈从,假以时日,多加训练及实战,相信每一个人,都能成为合格的汉戈骑兵。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也是一种预备役制度。战斗毕竟是有损耗的,没有良好的补充机制,如何能成为一支真正意义上的强军?

  眼下汉戈部最缺的就是时间,最担忧的就是招惹强敌。马悍相信,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不要多,有个半年就好。将汉戈骑兵扩充至五百骑,如此,整个汉戈部就足以在白檀立足了。

  正所谓越担心什么,就越来什么,队伍行到濡水之时,三十里外的汉戈游骑发来jing讯:“西北三十里,发现一支鲜卑骑兵,约三百骑,正向本队袭来。”

  “三百骑?这是从哪里来的?”唐努与乌追对视一眼,从彼此眼中看到惊骇之色。

  “是鲜卑骑兵啊……”马悍用皮鞭轻磕马靴,脸上带着淡淡笑意,眼中却厉芒频闪。

  汉末,有“乌丸精骑雄幽燕”之语,但后面还有一句“鲜卑精骑胜乌丸”。

  大约在十多年前的灵帝熹平六年,鲜卑雄主檀石槐曾短暂一统鲜卑三部,进攻汉朝幽、并二州。汉军分遣护乌丸校尉夏育、破鲜卑中郎将田晏、匈奴中郎将臧?f各率汉、胡(主要为乌丸骑兵)骑兵万余人,分别从高柳(今山西阳高)、云中郡(今内蒙托克托东北)、雁门郡(今山西代县西北)出塞,分三路进攻鲜卑。汉军出塞二千余里,与檀石槐所率数万鲜卑骑兵大战,汉军大败,遗尸千里,朝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