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节
  若是有那么一匹坐骑,是如此的让人得意。

  无关其他,这是一种征服的快感。明月且以为,只有这样的坐骑配得上他的重阳。如此的桀骜不驯,如此的狠厉残暴,何其相似,何其相似!

  赤膊与狼王搏斗,重阳享受的是猎取的快感。

  重阳的气势虽然很强,但在杀生惯了狼王眼中,不过是一块肉。见这块肉直接了兵器朝着自己走来,那狼王先是一愣,后趁着重阳与明月说话的时间,闪电般的扑了过去。

  动物世界的守则,活下来的,便是胜者。

  对面狼王的进攻,重阳没有夺,反而迎了上去,待到狼王快近身,他随身一转,又轻轻的跳跃,非到了狼王身上。

  狼王体形巨大,当感觉没有捉住猎物在改向时,已经来不及转身。他很灵敏的发现背上有人,想要把重阳甩下来,但颠簸了半天,又动又跳又嚎叫,重阳却盘腿坐在它身上,动作没有丝毫的变化。

  就在这个时候,狼王突然打滚,用通过后背着地的方式处理掉背上这个人。

  狼王刚一翻身,重阳就利落的从他背上滚了下来。

  那狼王马上去扑重阳,重阳却身形一变,又窜到了狼王的背上。

  狼王又想故技重施的翻滚时,重阳一用内力,只听扑通一声,把狼王压趴下,并且死死地卡住它的喉咙,用上所有的力气,让它怎么挣扎都不行。

  在狼王挣扎越来越慢时,重阳附在那狼的耳朵上,用十分冷冽的语气说,“我知道,你跟它们不一样,你很聪明,比其他所有的狼都聪明。我很喜欢,做我的坐骑,跟我身边!”

  不是询问,而是命令!

  那狼王在听到重阳的话时,全身不经意颤抖了一下,但因为就在眼前越来越模糊时,终于点了一下头。

  就在这个时候,又突然窜出一头和狼王一样大小的狼,它像一道黑色的闪电朝着重阳扑去,却被重阳一下子踹到在地上起不来。

  “我不想见血,你就以为我没那么能力?”重阳放开身下的狼,直接快去,踩着那狼的头,非常嗜血的说道。这个时候,从那狼的耳朵中,已经流出了潺潺的血。

  “你们,将会是西靳皇的坐骑,我不会圈养你们,但是,现在……你们必须被我骑着回去。”说着,重阳又抽出那把红色的剑。

  似乎感知重阳的情绪,那剑身闪着红色的幽光,带着嗜血之气,嗡嗡的响。

  那两只狼被重阳用不同的方式对待,此刻却都匍匐在他的脚下。狼王非常的灵性,既然技不如人,自然俯首称臣。

  动物世界和人间最本质的东西都一样,就是胜者为王。

  只要你有绝对的实力,就能让别人匍匐在脚下。不过,脚下的人,也有服气与不服气之分。若是让脚下的人服气了,他就不会反抗,若是让他不服气了,就要天天害怕被手下反抗。

  狼喜欢弑主,很大方面,是因为它们自由、奔放,只臣服于强者。

  如果它们的主人,强大到只有动一下手指他们就臣服,这如此能不让它们为之匍匐。

  常见骑着马赶狼,但很少见骑着狼带着马跑。

  但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