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财者,驱神役鬼;舔者,应有尽有
动大众……你又如何比得上我,更能收买人心呢?有钱大家一起赚,愿意跟着我走的人,却是太多了!”

  赤明语塞。

  他想了想自己的剑术学会,那几十万人的规模。

  再想了想如今如火如荼的商业联盟……本来三千年外交路,那支外出的队伍就时常与大本营沟通,让人了解情况,引动人心。

  而不久前回归,这个势力披露了财务报表,将纯利润写的明明白白,那种疯狂的增幅,瞬间点爆了太多小巫的热情。

  一时间,无数小巫呼朋唤友,争先恐后的加入其中。

  现在,已经有多少成员了呢?

  万亿!

  而且每过一天,这数字还会增加至少十亿!

  就如同风曦所说的话那样。

  ——你可以不喜欢我的人,但你不能不喜欢我的钱。

  这个钱,是一切能有助于生灵生存、修行的资源概称。

  只要钱够多,大罗都不是不能收买!

  比如先天灵宝,比如玄黄功德……只要有需求,就有交易,就存在收买的可能!

  所以,商业联盟在巫族中的兴盛可想而知。在其规模面前,任何组织都是蝼蚁!

  这样想着,赤明几乎泪奔。

  天可怜见,他用三千多年,一个个擂台打过去,好不容易才积攒了几十万粉丝……还比不过风曦手下组织一天增加数量的零头。

  更可怜的是……他的剑术学会,里面那些粉丝,几乎全部都报名参与到商业联盟中。

  ——真当练剑不花钱?

  ——真以为剑修的剑不需要天材地宝熔炼?

  再怎么吹一剑破万法,可要是你的剑太差,连人家的防御法宝都破不了,还谈什么杀敌?

  什么,你说有剑意就可以了?天地万物皆可为剑?有没有真剑并不重要?

  哦。

  先不说你练出剑意了,我能不能练出什么天意、人意、神意之类的东西,配合法宝加持,将你按在地上捶。

  就算什么都没练出,我拿先天至宝,来跟有剑意的你切磋切磋,可好?

  同境界争锋,在没有功法差距的前提下,一件好法宝的存在,对于战斗是至关重要的砝码!

  对抗法宝,只能是法宝……面对氪金,只有同样的氪金,才能战胜它。

  当然,世事无绝对。

  还有那么一种东西,能实现以弱胜强——阵法!

  但,阵法就不烧钱吗?

  只是比法宝少一点罢了。

  赤明盘算着自己精通的领域——剑术、阵法……算着算着,他突然就不再算了。

  都要氪金,都要砸钱!

  “是你赢了。”

  赤明意兴阑珊,“在招人的方面,我的确比不过你。”

  “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