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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嘉树年轻的时候何止没大脑和多开心

  冯一一至今清楚的记得她第一次见他时,二十岁的谢嘉树留着一头优雅漂亮的及耳卷,穿了一件深紫色的衬衣,那种美貌到妖异的颜色冯一一原以为只有漫画里的男孩子才能穿,可二十岁的谢嘉树,深紫色真丝衬衣都无法对他那张脸喧宾夺主,冯一一从没有见过像二十岁的谢嘉树那么好看的男孩子简直是一轮骄阳,耀眼夺目。

  那时候整个g市都知道谢家有个美貌又骚包的大少爷。那时候的谢嘉树毫无心事,一点烦恼都没有。那时候他爱华服美衫、纸醉金迷,日日锦帽貂裘、当街打马而过。

  可如今不要说头发的颜色,他的衣服颜色都几乎只有黑白灰三种,极简极低调。只是简单的灰色套头衫,肩头随意披着一件质料挺括的黑色大衣,这一身明明一点出彩的地方都没有啊,他人也只是随随便便的坐在那里,却端的是人如美玉、身姿若松。

  如今的谢嘉树已经知道他自己有多么的好,完全不需要外物修饰。

  时间对女人可真不公平,冯一一了自己的脸,忧伤的轻叹了口气。

  坐在她对面的谢嘉树自从被叫了那几声姐夫就像吃了笑药、嘴角一直翘着,这时翻着菜单笑着问:怎么了菜不合你胃口吗

  不是啊冯一一兴致寥寥的放下手边菜单,你点吧,我都可以。

  谢嘉树用你这个磨人、不过我喜欢的眼神看了她一眼,愉快的替她点了餐。

  侍者收了菜单离开。不远处角落里的现场乐队幽幽的奏起了一首曲子,曲调低柔轻缓。今晚餐厅只有这一张桌子,只有他们头顶上方那盏水晶灯亮着,三面落地窗的窗帘都被拉开,一眼望去,星光乍起这场景有点熟悉。

  谢嘉树看她悄悄的打量四周,知道她也想起来了:承光哥向子时求婚那天就是像这样。那天是我跟你还有齐光一起布置的,本来我说要灯火辉煌,可你啰啰嗦嗦的一直说只留一盏水晶灯,因为要把星光放进来记得吗

  冯一一当然记得小熊那时候才四五岁吧叫她推着藏了结婚戒指的提拉米苏出去,可她趁谢嘉树不注意把那块提拉米苏吃了,结果盛承光求婚没成,抱着女儿、拖着老婆急奔医院冯一一想到当时的场景就笑起来。

  谢嘉树看着她笑了也是唇角弯弯,只是那语气带着些微惆怅:其实,承光哥向子时表白也是在这家餐厅。那时候他还是我姐的未婚夫呢,所以我知道了以后特别生气。但是我心里又想:我以后遇到了心爱的女孩子,也要约她来这里吃饭,浪漫又隆重的向她表白。

  可惜后来并没有。后来他向冯一一表白是在马路边,连盏路灯都没有,只有头顶上的星空。

  那晚他带她去山上放焰火,背她下山、执拗的不肯让她走一步路,到了山下他把她放下来,那么冷的天他身上衣服全都湿透了,但是他很开心,眼睛亮晶晶的像天上璀璨的星星,他说:我追子时是闹着玩的,是看不过承光哥喜欢她,我想我要是追了她、承光哥就回去找我姐了,我才不喜欢子时呢这个世界上对我来说只分两种人:绝大多数人我不喜欢,还有很少的人,很少的几个我喜欢的人,比如我妈妈、我姐比如你。

  冯一一,他当年那双明亮如星的眼睛,至今都能清晰的浮现在冯一一眼前,她无比清楚的记得他当时强装镇定的可爱样子,全世界最令她心动的可爱样子:我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