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赏专用:沈贺篇剧情章一至五章,六千字
前言:随意说些什么吧,这篇故事的灵感其实很简单,当时写在本子上后,那几天都在想着剧情,后来来了学校,那天晚上突然行云流水就写了几千字,而且故事走向出奇地流畅。在popo上发出来后,也没想到能得到大家的喜欢,也是有了第一个给我留言的读者,当时真的特别开心,跟打了鸡血似的。所以留言都仔细地看认真地回,但是也没想过要建群什么的,我怕不知道聊什么好,我是个特别容易冷场的人,所以啊,我的期许其实很简单又很大,就是希望也许很久以后,大家能够记得自己曾经看过这么一篇文章。
在我做读者的时候,我分不清原创和盗文的区别,只知道有的书看就是好事,在自己开始写书之后,突然明白这是件挺残酷的事,所以popo真的是个好地方,我码字特别慢,这点重点强调了许久,总之基本上停留在高中写作文那样的速度,千来字可能要花上一个多小时,还不包括想剧情。
可是,到如今,我写了三万字。正常速度一个小时不到就可以看完。想想还真是件反差极大的事。
如果你买了这章,也许你其实已经看过了,也许没有,我都想说一句,真的谢谢你的支持与喜爱。
正文:
我做乞丐那些年,别的没学会,只学会了一点,贪生怕死。这点尤其在我做了沈青戈养女之后,就更是变本加厉了。
前些年四处漂泊,听说北城繁华,遍地可生财,便随着一位老乞丐投奔了这里的总舵,谁知也没比别的地方好多少,半分铜钱子没捡到过,只是少得挨饿了就是。但毕竟是穷苦惯了,我也只觉得活下来就是天大的福分。
谁知,老天让我遇见了他,谪仙一般的美人。
“今后,我便是你爹爹。你随我姓沈,唤沈贺,可好?”
我曾隔着水榭老远地望见过那些才子佳人,倒觉得此生所遇所见之人,都及不得他气度非凡,相貌俊美。许是我见识浅薄,但他始终是我心中难以触及的存在。
他收我做养女,这些年也待我极好,旁人看来那就是百依百顺,千般宠爱,可是我知道,他不喜欢我。
他当年带我回家,许是想找个儿子来养,没想到我却是个女孩。我至今都记得他那诧异的表情,十足的惊讶与不相信。但到底,他还是把我留了下来,给我锦衣玉食,请先生教我识字,琴棋书画也统统一一涉略,只让我做一件事,替他赶走那些他不愿意娶的女子。
办法不论,只看结果。
他甚少与我亲近,我想也是因为我是个女娃。他应当是不喜女子的,只因,能近他身伺候的,惯是男子,府内也是男性居多,当然,除了那死活耐着不走要嫁给她们家檀郎的那些个姑娘们。
初时我还不知,刚进府内的我紧紧抓着他雪白的衣角不肯放手,硬是拧出了乌黑的手印。直到被他的侍卫古奉扔去温泉水池里狠狠地搓掉一层泥后,整个人弄得bainen嫩香喷喷,才送到他面前,高大的华府和从未见闻的新鲜物件以及珍贵的和他相同的衣服料子,这一切之中,我只抓住了一个他。
那时的我应该已过十岁,因为据老乞丐说,我们一起讨饭已有这么个年头,身体却只有七八岁的模样,纤弱瘦小。
他许是觉得新鲜,也将我搂在怀里同吃同住带了几日。也就几日,之后知道我是个女儿身,便再也不曾这般亲近过我。
我便也尽�
在我做读者的时候,我分不清原创和盗文的区别,只知道有的书看就是好事,在自己开始写书之后,突然明白这是件挺残酷的事,所以popo真的是个好地方,我码字特别慢,这点重点强调了许久,总之基本上停留在高中写作文那样的速度,千来字可能要花上一个多小时,还不包括想剧情。
可是,到如今,我写了三万字。正常速度一个小时不到就可以看完。想想还真是件反差极大的事。
如果你买了这章,也许你其实已经看过了,也许没有,我都想说一句,真的谢谢你的支持与喜爱。
正文:
我做乞丐那些年,别的没学会,只学会了一点,贪生怕死。这点尤其在我做了沈青戈养女之后,就更是变本加厉了。
前些年四处漂泊,听说北城繁华,遍地可生财,便随着一位老乞丐投奔了这里的总舵,谁知也没比别的地方好多少,半分铜钱子没捡到过,只是少得挨饿了就是。但毕竟是穷苦惯了,我也只觉得活下来就是天大的福分。
谁知,老天让我遇见了他,谪仙一般的美人。
“今后,我便是你爹爹。你随我姓沈,唤沈贺,可好?”
我曾隔着水榭老远地望见过那些才子佳人,倒觉得此生所遇所见之人,都及不得他气度非凡,相貌俊美。许是我见识浅薄,但他始终是我心中难以触及的存在。
他收我做养女,这些年也待我极好,旁人看来那就是百依百顺,千般宠爱,可是我知道,他不喜欢我。
他当年带我回家,许是想找个儿子来养,没想到我却是个女孩。我至今都记得他那诧异的表情,十足的惊讶与不相信。但到底,他还是把我留了下来,给我锦衣玉食,请先生教我识字,琴棋书画也统统一一涉略,只让我做一件事,替他赶走那些他不愿意娶的女子。
办法不论,只看结果。
他甚少与我亲近,我想也是因为我是个女娃。他应当是不喜女子的,只因,能近他身伺候的,惯是男子,府内也是男性居多,当然,除了那死活耐着不走要嫁给她们家檀郎的那些个姑娘们。
初时我还不知,刚进府内的我紧紧抓着他雪白的衣角不肯放手,硬是拧出了乌黑的手印。直到被他的侍卫古奉扔去温泉水池里狠狠地搓掉一层泥后,整个人弄得bainen嫩香喷喷,才送到他面前,高大的华府和从未见闻的新鲜物件以及珍贵的和他相同的衣服料子,这一切之中,我只抓住了一个他。
那时的我应该已过十岁,因为据老乞丐说,我们一起讨饭已有这么个年头,身体却只有七八岁的模样,纤弱瘦小。
他许是觉得新鲜,也将我搂在怀里同吃同住带了几日。也就几日,之后知道我是个女儿身,便再也不曾这般亲近过我。
我便也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