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北京,京城,皇都。

  这座城市里,有着可以想象到的最大的阶级差异和贫富差距。这里是中国的首都,指点江山运筹帷幄,坐在头把交椅的人,和连自己都做不了主,可以被任何人指使,为了最微薄的利益不惜出卖灵魂,出卖肉体,甚至出卖爱人、老婆的肉体的人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穷苦的人们为明天的饭钱发愁,为子女的上学发愁,为看不起病发愁,为了一切发愁。贫贱夫妻百事哀,他们最羡慕的是那些衣食无忧,过上别人看来幸福生活的所谓富人们。穷人不会奢求富可敌国掌握国家命运,他们只是希望小富即安,而那些所谓的中产阶级小富们,往往是他们羡慕的对象。

  可,有钱人就幸福吗?就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吗?不,社会是一个大鱼吃小鱼的体系,任何人都是大鱼,同时也是小鱼。

  沈思挂断电话,颓然坐在椅子上。那个电话是打给微软市场部总监jim的,她跟微软已经大半年了,很早就知道windows今年要推出具有革命性意义的全新操作系统,她认为这是非常好的机会。沈思动用自己的关系网,与对方接洽的职位越来越高,距离她的终极目标也越来越近。上次jeff举办商业派对认识了jim,jim对沈思很有好感,她高挑,知性,有着白领女性特有的温文尔雅的气质,又不似一般女白领盲目的潮流,无知的跟风。沈思不管穿着还是谈吐都很有自己的风格,白领当中最流行的就是大波浪长发,人人都打扮得跟骚妇一样,可沈思精心剪裁的短发显得清爽干练;那时尖头高跟鞋是潮流,而沈思则穿了一双微坡跟的船鞋,显得与众不同,随意却不随便。当然船鞋对女人是有要求的,腿要长,而沈思符合,所以她敢穿。不像十年之后,船鞋成了潮流,甭管多短的腿都穿一双几乎跟鞋套一样的船鞋招摇过市,充分暴露自身的缺点而在所不惜。

  当天jim了解到沈思还未婚,就对她格外殷勤,可沈思很纠结,不是jim不好,jim不错,比她大三岁,刚满三十,海归,未婚,标准的钻石王老五。

  可沈思已经有了jeff,虽然他是个有妇之夫,但她喜欢和他在一起。况且认识jim无非是要做微软的广告而已,她也不想把工作和情感纠结在一起,就算jim喜欢自己,大可专心的追求,别弄得跟趁火打劫似的。

  可趁火打劫未果的jim对沈思使用了冷处理的办法,什么黄页的载体与微软企业文化不符,与微软做广告要求广告公司的所有电脑都要用上正版操作系统等等要求,沈思都答应了,她承诺,xp推出之后,泛海盛世将是北京最早普及整版的广告公司之一。而后jim又说黄页广告时效一年是没错,但也证明广告的迟滞,没有时效性,沈思又说xp推广有多种广告诉求,总有需要长期固定的要求,并且在各大公司常备的广告形式。而这次沈思打电话约谈,jim竟然以工作忙回绝了她,让沈思觉得事情一下子不好办了。

  就在沈思发愣的当口,jeff进来了,看她颓然的样子,关心的走过去将她轻搂,抚摸着她的短发,问道「怎么了?这么没精神的样子。」

  沈思叹了口气说「还不是微软,眼瞅着月底新系统就要发布了,现在是抢单的最后时间,可jim对我竟然冷处理。」

  「是封面吗?」

  jeff问,沈思点点头。jeff又问「有没有备案?如果微软不成,明年的封面有没有着落?」

  沈思又摇摇头。这让jeff陷入了沉思。好一阵子才说「要不,你再试试看,他拒绝你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沈思抬头看了j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