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难伯汪
�自己竟然能和土匪扯上关系。

  这实在是个很没前途的行当。

  可是既然做,就要做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嘛。

  他信奉的原则就是,要不就不做,要做就做no.1。

  当然这个no.1被胖槐学去,就变成你大爷的难伯,很难很难。他也懒得再去解释,他不解释胖槐还明白,他一解释,胖槐只有更糊涂。

  萧布衣当然不是萧布衣,他几乎快要忘记了自己的名字。他的名字,已经在一千几百年后划了个休止符。

  他本来是个马术师,很冷僻,却很高贵的行业。他赛一场马,可以说是曰进斗金。他喜欢马,甚至比对恋人还喜欢。

  他熟悉马的身体秉姓,可以说超过了女人的身体和秉姓。所以他对卧在身边的一匹战马,充满了怜惜和喜爱,他对马和对朋友一样的真诚。

  除了喜欢马,他喜欢的东西还真不少,他更喜欢天马行空。

  他曾经幻想过得到月光宝盒后,进行一次时光穿梭,可是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过,一次野外探险,寻找传说中汗血宝马的时候,他不依靠月光宝盒,竟然也来到了隋朝。

  当然,来到的不是他的人,而是他的魂。这是个很难解释,又很奇妙的现象。

  于是他成了山寨的少当家,有个老爹叫做萧大鹏。有了几十个兄弟,天天盘算着打劫肥羊过曰子。

  寨主老了,不能亲自带队,所以这个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就落在了萧布衣的身上。

  他总结了打劫的利弊,研制了点简单易用的器材,比如投石机之流。他做事喜欢偷懒取巧,但是偷懒取巧的前提是你得聪明,不然只能笨死。

  觉察到这些山贼钦佩的目光,萧布衣惬意中有些怅然。

  摸着手上的弓箭,萧布衣并不陌生,因为骑马射箭本来就是他的必备功课,可是杀人如同草芥一样,还是让他有些茫然。

  但是这个时代,这个地点,不[***]律,不讲道理,很多时候,谁的拳头硬,道理就在谁的那面。

  这里离大隋边境马邑不算太远,地形险恶,两山中间一条狭长的通道,实在算是伏击的好地方。

  从突厥到大隋,或者说从大隋到突厥,这是一条重要的生意通道。

  从这条路进行交市显然都是非官方的,违禁交易甚至有砍头的罪名,可是因为利润奇大,铤而走险的商人也不在少数。

  萧布衣就是附近山寨的土匪,这会正带着二十来个手下,埋伏在山腰,等着肥羊送上门来。

  当土匪可是不由他选择,他到了这里,就是这里的少当家,他想反抗都不行。他穿越附在萧布衣的身体后,多少有些茫然和惊乱。他爹萧大鹏为了他,担心焦虑,甚至请来个捉鬼的道士为他驱邪。他如果不想再喝那个用泥巴香灰和黄酒搅和在一起的东西,没法儿,他只能承认自己就是萧、布、衣。

  马儿静静的卧在他的身边,和主人一样的冷静。不但萧布衣身边的这匹马是如此,二十来个手下,二十来匹战马亦是如此,这是萧布衣的功劳!

  他对付马儿如同对待朋友恋人一样,所以马儿也是如此对他,他虽然才当了几个月的土匪,可是就凭驯马这一手,全山寨的弟兄都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