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节
��圈了,路人都觉得这两人能做朋友真是离奇。

  左边图片是纪沅里三层外三层,棉裤加绒马丁靴,就只有巴掌那么大的脸直接埋在了围巾里,冬天只看得到一双眼睛——他有时候还会戴帽子。标志是手里永远捧着的“建京市公安局见义勇为一等奖”赠送的保温杯,里面泡的茶每天都不同。

  右边图片是应舒涣冬日两件套,低领毛衣加风衣——有时候风衣会变成针织衫,破洞牛仔裤和板鞋,总之怎么少怎么穿,手里永远拿着他的游戏机。

  这组图片还上过热搜。

  纪沅揉着脸颊,刚裹上围巾,就看到一辆高调无比的幻影停在马路边上。

  生怕别人不知道这儿来了个公子哥。

  应舒涣没在车上,他一只手拿着红薯,一只手拼命地跟纪沅招手。

  在肃杀的冬天,应舒涣的活泼显得十分可贵,甚至让纪沅产生了春天就快到了的错觉。

  应舒涣踩着人行道过了马路,把红薯塞到他怀中,“我十块钱买的。”

  纪沅:……

  “五块钱就有两个,你被宰了。”

  应舒涣哪里知道红薯是五块钱能买两个的!他还是刚知道这玩意儿竟然是在铁皮桶子里烤的!

  ——他平时只见过红薯剥好切块的样子。

  可能是老板看他开豪车,故意给他挑了个巨大的,卖了他十块钱。

  纪沅肚子有些饿,直接咬了一口,咬的急了,嘴角落了一点黑灰。

  热腾腾的红薯到了胃里,纪沅的心情也变好了,准确来说,是看到应舒涣的时候就变好了。

  他认为应舒涣身上有一种可贵的品质,那就是:白痴。

  因为情商不够他想的太多,家里又将他娇娇气气的养大,导致他的世界是非黑即白的,是永远天真活泼的,宛如活在童话世界中的公主。

  这样的人,有一个好处,和他在一起,会降智。

  智商一旦降低了,考虑的东西就不多,想的不多,人也就快乐了。

  纪沅虽然知道这是极其危险的事情,但是和应舒涣在一起的时候,他真的不用去思考任何需要他思考的东西。

  因为应舒涣的大脑十分简单,他的问题也很简单,只会跟纪沅讨论一下无关紧要的可爱事情。

  应舒涣会觉得天上的云像棉花糖,花朵弯腰的时候在说谢谢,汽车们在停下时会讨论自己的主人,阳光正在下台阶,雪是雨珠的姐姐。

  纪沅用手接住了一片雪花,应舒涣开口道:“每年我的生日都会下雪,去年也下了。”

  他转过头,看到纪沅吃红薯时,不小心在嘴角沾了一点灰。

  应舒涣想伸手帮他抹掉,但是又怕自己做的太过,经过前一次的教训,应舒涣不敢明目张胆的追纪沅了,他现在准备偷偷地追纪沅。

  于是,他伸手指了指自己的嘴角,

  纪沅疑惑地看着他,应舒涣道:“你这里沾了一点东西。”

  纪沅下意识摸了一下,结果把灰给抹开了,像长了小胡子一样,应舒涣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