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促的一声,巷子深处一户人家的大门就会推开,紧跟着,某个熟悉的高瘦身影推着自行车走出来,一抬头,是双冷淡微凉的眼神。

  从煦仿佛回到了年少时,回到了那条巷子,看到那个人,看到那双眼睛,便情不自禁地笑起来,抬胳膊挥动,然后喊:“陆慎非!”

  *

  “陆慎非,离婚吧。”

  *

  从煦真正清醒是一周后。

  vip病房里没别人,他像睡醒一觉似的平静地睁开眼睛,侧头看向了有阳光照进的窗户。

  许久未睁开的眼睛轻轻地眯着,适应光线,手指动了动,意识逐渐回笼。

  第一个瞬间,从煦想的不是这是哪儿,而是:今天早上没课吧?

  接着想:今天周几来着?

  周三?那十点有节课。

  马哲?

  算了,逃吧,反正有鲁胖子替他点名。

  从煦准备闭上眼睛再睡一会儿,却在感官跟着恢复后,感觉身上怪怪的。

  又僵又疼,腿还麻,右手的手指头好像被什么东西夹着。

  什么东西?

  从煦抬起右手……

  抬了一半,耳旁炸起一声惊呼:“儿子你醒了!”

  从煦醒了,大难不死。

  据说是某个肇事车辆逃逸,逆行撞上了刚好开出路口的从煦,从煦的车避让不及,外加猛打方向盘,飞出去十几米后撞上了绿化带。

  又据说,车都翻了,顶朝下,底儿朝上,从煦满头是血,歪着脖子被安全带勒在座椅里,就剩几口气。

  为什么是“据说”?

  当然因为醒来后的从煦全都不记得了。

  他一觉醒来,27岁,住医院vip豪华单间,车祸时开的是宝马七系。

  可他自己的记忆,停留在21岁的大四,住六人间宿舍,开一辆叮铃哐当二手自行车。

  医生诊断这是脑震荡的后遗症,记忆部分受损、脑部受创,通俗来说,就是失忆。

  失忆后的27岁的从煦,丢失了整整六年的记忆,以为自己还是大学生,还在上大学。

  他自己记得的“前一天”是这样的——

  快交论文了,看了一天书、查了一天资料,晚上自习室回来,胖子问他借了两百块。

  问:干什么。

  答:带女朋友去开房。

  带着现任女友站在病床旁边的鲁达达鲁胖子:“???”

  现任女友一鞋跟踩在鲁达达脚背上,面带微笑地看着从煦,道:“那你应该也不记得我了。”她和从煦认识总共也才两年,和鲁达达在一起只有半年。

  从煦确实不记得她,除了她,围在病床旁的这么多人:他爸妈,阿姨,舅舅,表妹,堂哥,鲁达达,几个好友,他倒是通通记得,一个没忘。

  大家纷纷宽慰:醒了就好,命最重要,记忆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