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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间里有些昏黑。

  跟男人的心情似的,阴沉沉一片。

  被绝望打击的半丝生气都没有。

  他靠在床边喝酒,没开灯,死里逼迫自己感受她那晚的感受。

  她善良仁慈。

  即使是恨透了他也没忘帮他擦一擦伤口。

  符茗函想到这里,又不知道是否该心疼自己了。

  因为此刻他竟自然而然将自己带入到一个词语中。

  这词语不中听,跟他卑劣的人性一样难以直视。

  这个词语叫‘舔狗’。

  曾经他拿这词语形容追求carle的那些风骚娘们儿。

  没成想最后自己也挂上了这个标签。

  如果。

  他是说如果。

  她当时能温柔跟他讲话,“茗函?”

  “在。”

  “你疼不疼?”

  “可疼了,你能亲我一下吗?”

  他想他一定会忍不住伏跪在她脚下。

  温柔舔过她脚趾任何一个角落。

  然后尽量把自己伪装的卑贱一点,这样也许能骗走她更多的可怜也不一定?

  如果能靠她的可怜得到她,他也许愿意装一辈子可怜。

  这样想着。

  男人又笑了。

  他不经意触碰到了指节的伤口。

  那里肿的清晰可见透出肉的红色。

  于是他拿过正在喝的昂贵烈酒,想都没想直接浇了上去。

  然后他看着那伤口,自嘲一般笑了。

  真他妈贱。

  /

  踏上回美国的飞机之前。

  男人少见的戴了口罩帽子,想要遮住自己这贫瘠不堪的失落。

  衣冠楚楚。

  没了昨天那副落魄样儿。

  非一个人不可的滋味儿他曾经不理解。

  直到他重新审视自己的感情。

  发现原来非她不可其实就是另一种形式的只有她能让他体会到快乐。

  行。

  他太贪心了。

  想要的多,那沉重的愿望没人能顶得住。

  他的多巴胺比较认生,这世界上都没几个人能激发出他的快乐。

  所以她离开后。

  他开始想自己究竟什么时候感到快乐时。

  他脑海里便只有那一个瞬间——她蹲在藏獒面前,白皙的指尖抚摸着那獒犬的脑袋瓜,看那藏獒乖巧吐舌头。然后转身抬头看他,给他一个见牙不见眼的微笑。

  于是他十分自信给幸福这个词语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