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手救動物,只花三分鐘
32萬268隻狗是哪來的?

  官員藐視國會,欺騙立委,企圖假造政績,請委員明察。

  【版本四】

  敬愛的 立委,您對動物的關懷,我真的很感激

  請您支持增訂「捕捉貓狗」門檻,首先要向您解釋一下,增訂「捕捉貓狗」門檻,不是說不能捕犬,而是要求精準捕犬。當前捕犬,抓得到的都是老弱病殘、幼犬、親人的狗。兇惡的狗幾乎抓不到。結果是,兇惡狗抓不到,不能保護民眾,抓一堆老弱病殘、幼犬、親人的狗,又違反動保精神。既保護不了人,幼保護不了狗。

  在英國,捕犬是由管制員執行,管制員必須評估犬隻有沒必要捕捉。當然,英國流浪動物不多,因此,管制員只有300多名。

  而捕犬門檻,通報者必須指出是哪隻狗有問題,經由專家評估,確定有捕捉隔離需要,才能捕捉。 只有精準捕捉問題犬,才能保護民眾,保護貓狗。

  【版本五】

  敬愛的 立委,您對動物的關懷,我真的很感激

  請您支持tnr法制化,在此想解釋一下對tnr的幾種質疑。

  通常對tnr的質疑有幾種:

  1.有沒有效。

  2.絕育也很殘忍。

  4.成本是否太高?政府是否要花大錢?

  3.會製造困擾民眾的社會成本。

  首先,tnr有沒有效,與源頭控管棄犬有關,這已談過,就不再說。其次,有人認為tnr的速度比不上浪貓犬繁殖的速度。事實上,浪貓犬繁殖的速度經常被誇大,剛出生的幼貓犬存活率並不高。但必須承認,緊管如此,浪貓犬繁殖的速度仍然有可能比tnr速度快,這必須視tnr的方式而定。tnr規模越大,越有系統,絕育的速度就越快。目前民間以有限資源,零星分散的tnr作法,的確會追不上浪貓犬繁殖的速度,因此,只有政府揖注資源,與民間團體、人士共同規劃出有系統、夠集中,規模夠大的方式,tnr才能達到減量的效果。 有人鼓勵民間作tnr,但反對政府出資,又說tnr規模不夠大無效。此說法不是鼓勵民間愛心人士花錢做白工嗎?民間作tnr,規模一定不夠大,效果一定不好,為什麼要鼓勵民間投入tnr,又反對政府投入資源?

  絕育是否很殘忍?這必須以相對的角度來看。如果和真正人道的安樂死比,對動物的疼痛,安樂死是比較低,但安樂死是剝奪一條生命,絕育只是剝奪生殖能力。其實,絕育對母犬是好的,未絕育的母犬很容易子宮蓄膿。 然而如果和現在政府政策相比,絕育會變得很仁慈,因為從捕捉、收容、人道處理整個過程,每個環節都會造成貓狗巨大的痛苦和恐懼,折磨期間往往超過12天。這種痛苦不只是疼痛而已,恐懼、病痛、緊迫、精神虐待等可怕的折磨都會發生。

  關於社會成本,可分兩部分,第一是結紮一隻狗要花多少錢。如果以結紮費用而言,一隻母狗大約1500元手術1200住院300,也就是政府每隻母犬只要出資1500元,但卻可換取非常多志工免費勞力,台灣原本就有非常多人在做tnr,他們自掏腰包都願意做,如果政府願意出這1500元隻,大家當然更樂意投入。解決流浪動物的方法規模一定要大,以目前政府捕捉、收容、撲殺的方式,必須花很多錢新北市今年而言,光80個管理員和捕犬員,一年就要花2800萬左右,屍體焚化650萬,安樂死250萬,其他不算,但能捕捉的狗只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