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梦想
开过来。”

  宋子达是乐队的吉他手,也是徐宸熙最好的兄弟。

  “你还是谨慎一点,我不想被别人泼红油扔鸡蛋。”

  徐宸熙揉了揉于月桐头顶的头发,轻言浅笑道:“我会保护好你的。”

  “你待会录的是什么歌?”

  “正在拍的这部剧的插曲。”

  “乐队的人现在怎么样了?”

  徐宸熙低下头:“乐队去年解散了,各奔东西,只有宋子达留在了上海。”

  于月桐感到意外,做一支有特色的摇滚乐队一直是徐宸熙最大的梦想。当年他追求她硬要送她回家的时候,虽然她表面上不理他,但其实有默默地听着他滔滔不绝地漫谈他热爱的音乐。

  骑着自行车的男孩,提起所爱之事时笑容无比璀璨,双眼散发着光芒,令她仿佛看到了“鲜衣怒马少年时,且歌且行且从容”的现实场景。

  只是于月桐在那个时期对感情后知后觉,她没发觉自己已经——万里皆空,满眼是他。

  后来在一起了,于月桐提议徐宸熙:既然热爱,那就组建一支自己的摇滚乐队。

  徐宸熙没想到于月桐是他最大的支持者,他每次在家里播放摇滚乐,不是被林惠骂,就是被邻居投诉。

  他问过她:“你喜欢硬摇滚吗?”

  她没有为了讨他欢心而欺哄他,反而直接说:“不算喜欢,我听爵士乐更多。”

  “那你怎么理解硬摇滚?”

  “疯狂,放纵,华丽,自我。”

  徐宸熙盯着她看了很久。

  于月桐纳闷:“干嘛?嫌我说得太肤浅?”

  徐宸熙当即吻上去,吻了好久后说:“谢谢你,没有说吵,谢谢你,理解我的热爱。”

  如果说喜欢上于月桐是乍见之欢,那爱上她应该就是从这时候开始。

  在十七岁的年纪,竟然萌生了想和眼前的人白头偕老的想法,算不算天方夜谭。

  再后来,徐宸熙真的去“招兵买马”,他作为主唱和作曲人,和吉他手宋子达、贝斯手孟元以及鼓手刘英豪组成了一支叫做“不安生”的硬摇滚乐队。

  做音乐做乐队要花很多钱,特别在高中毕业后又租了音乐工作室,所有人都是学生,大学时做兼职只能勉强维生,称得上演出且有收益的表演没有几场。

  徐宸熙自我调侃:“我把大部分的钱砸在了音乐上,都快变成一个穷光蛋了。”

  于月桐倒不介意,鼓励他:“砸吧,做个会发光的穷光蛋,大不了我养你。”

  那时没有钱,仍坚持着梦想,现在有钱了,却放弃了梦想。

  “为什么解散了?”

  “这几年我都在拍戏,见他们的时间越来越少,而且我们创作的歌公司不允许发表,进公司前发的歌也被下架了。有段时间我状态不好,经常和他们吵架,加上每个人都需要吃饭,便各自过起了上班族的生活。”

  于月桐严肃地问:“你还喜欢摇滚乐吗?做乐队还是你以及他们最大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