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喜欢
  魏企的人生并不是多么色的,大多是单调的。

  直至现在他还是记得那一天。

  魏企所在的初中有够垃圾的。

  不是升学率这些浅显的,而是散发着封建,腐朽,市侩的气味的学校。颜言也是厌恶这个学校的。

  开学不到一周,他没交作业,真的是忘了。秉承着敢作敢当理念,去那位管他们班的人那里“自首”

  “魏企。”那人好像是恨铁不成钢一般的“你咋就不要好呢,烂泥扶不上墙。”

  这话说得他好像很了解魏企一样。他是无所谓的,被说了两句那人气急败坏的让他走了,哪是恨铁不成钢,只不过是觉得自己没有受到“尊重”罢了。

  魏企总是被人说为叛逆

  他对这些无所谓,别人的评价亦或是什么,他又不需要这些东西。

  说起来他是活得洒脱,这是那时的他对自己的形容。用他所贫瘠的词汇来说只有洒脱这个词才能零零碎碎的平凑出他看似嚣张却又平淡的,没过多久就想不起来的是时光,并没有什么可贵的意义。

  无知如他,他觉得自己会顺着自己所喜欢的,生育者‘所希望的的路就这么走一生。或许和普通人又有点不同。

  要说“叛逆”如他终于在初叁那年买了包烟,单纯的对这个东西好奇,有些事他是确切的知道不能触碰,而这只是无伤大雅的好奇。

  他蹲在一片高灌木的小道上

  一切都准备好了,他想象着点燃,升起,烟雾缭绕。

  并没有,浓重的烟草味铺面而来,他还是忍着吸了一口,果然狼狈的咳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那时候只是为了有趣。

  他觉得自己或许并不需要这玩意。

  太过于平淡的日子总要出现点什么才好。

  在一片朦胧,呛鼻的气味中他模模糊糊看到一个女孩子。

  彼时,夕阳的余缠在她上身,魏企睁睁眼睛,就看着她满怀笑意的舔着一个冰淇淋。

  ‘

  他着魔的看着,有什么东西冲撞近他的心房。

  他无法清晰的辨认自己的大脑而又明明白白的感知。

  一见钟情实在是太过于俗气的桥段了,俗到家了。

  这是一场隐秘而又伟大的浩劫。

  是他的逢魔时刻。

  他畏畏缩缩的跟了上去,虚心的很。

  看着他一路走到十字路口,有个男生在等她。魏企皱眉

  “颜野。”她的声音好听,分辨率很高。魏企认为。

  平心而论颜言的声音是独特的,软软的甜甜的却又有着一股子成熟的味道。

  “颜言”那个男生转过头,自自然然地帮她放下背包。她还嚷嚷着“我的冰淇淋!小心点!”

  “我很小心了!”

  “没有敬语!叫姐姐”

  虽是姐弟却也熟络得让他好生羡慕。他也想和她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