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人为制造的火灾!
��你的兄弟们去做份笔录,主要是针对平日里跟穆大河一家接触的人们,就回答纸上这几个问题就行。

  另外,那天参与救火人们的笔录,也做一份。”

  胡捕头扫了眼纸上的问题,似乎有些犹豫,随即笑道:“小事一桩,我这就让弟兄们去办。”

  很快,胡捕头便召集来二十多个捕快。

  每人抄了一份。

  在陈牧的细心交代下,众捕快开始四处找寻与穆香儿一家接触过的人做笔录。

  麻陵县并不大,找人还是很容易的。

  ……

  半小时后,陈牧三人来到穆香儿家的住所。

  与他之前预计的一样,穆香儿家的位置确很偏僻,几乎被两座矮山给包围。

  附近并无水源。

  离他们最近的邻居也得有十分钟的路程。

  此时穆香儿的家已经分辨不出房屋的模样,只余烧黑的断壁与一些残缺木梁。

  刺鼻的烟味依旧浓烈。

  一些家具只烧的剩下边角轮廓,地上还扔有几只损坏的水桶,应该是救火时留下的。

  “他们只有这一座房子?”

  陈牧问道。

  胡捕头讥讽道:“之前朝廷拨了款子,大人还特意给了他们一座新屋,谁知道这穆大河转手就给卖了,拿着钱去赌坊,输了个底朝天,呵呵。”

  原来如此。

  陈牧踩着焦土,仔细观察烧毁的屋子。

  胡捕头叹了口气:“一般这种小地方是很少出命案的,一旦出了命案那就是大事。

  咱们可不如那些大地方的捕快,上有侦查司,下有刑部兜着,手段高明得很。

  咱们弄弄小案子还行,要是遇到大案,就真是头疼了。

  尤其是这比限期内,谁都不好混。”

  面对胡捕头的诉苦,陈牧也表示理解。

  在大炎王朝中,如果地方有案子发生,会给捕快一个破案的期限,这叫“比限”。

  小案子基本是五天为一“比”,重大的命案则是三天为一“比”。

  上面即会监督。

  超过这期限,捕快便要受到责打。

  县令也会受到斥责。

  这也是为何穆大河一家被烧死后,麻陵县衙很快便‘破’了案子。

  “胡兄,你是如何推断出这场火灾是由煤石自燃引起的。”

  陈牧好奇询问。

  胡捕头笑了笑并未回答,而是带着陈牧登上右侧的一座矮山。

  映入眼帘的是一座满目疮痍的石炭场。

  地面零星散落有不少碎煤渣子。

  胡捕头说道:“这里曾是一座采煤矿,五年前就废弃了,官府填充之后便再未理会过。去年的三月时候曾发生过一起煤石自燃,还是由我和弟兄们亲自熄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