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拖出去杖刑二十!
�的。

  当然,相比后事? 明朝地方官的权力依然很大。

  例如? 大明各府置通判,分掌粮运、水利、屯田、牧马、江海防务等事。

  而通判直接向知府汇报,知府统一向布政使汇报,布政使统一向朝廷汇报。

  这种多项权力于一人手中的层层权力架构? 是非常容易屏蔽各种信息的。

  张晨如果真的要解决农业的问题? 肯定是要解决农税、良田、水渠等等问题。

  但在权力架构上,也需要加强中央对地方农政的影响力,不能让地方再如此佛系下去了。

  大明朝的权力架构其实非常奇怪。

  为什么这么说呢?

  你要说皇帝没权?

  怎么可能!

  宰相都没了,全国大小事务皆由皇帝裁决,哪怕地方上要处死一个人贩? 也是要把名字送到皇帝的桌上,由皇帝亲自勾选。

  所以说? 中央的权力够大吧?

  对!

  权力是很大!

  可是权力要用了那才叫权力。

  大明朝的现状就是,从所有的流程制度来说? 中央有很大的权力,但地方依旧放飞自我。

  为什么地方依然放飞自我?

  因为朝廷忙于党争啊!

  权力这东西? 客观存在那里? 中央不管事? 地方当然就开始浪了。

  所以,这第二条,看似地方农政的剥离,其实是朝廷要开始管事情了。

  崇祯看到有的官员的身体明显颤抖了一下。

  很显然,仅仅只是这一条,就触动了不少人的利益。

  试想想,农政院现在开始统管全国农业,就得开始测量大明朝实际田产数量吧?

  而且看样子,水利开发也放在了农政院,古代兴修水渠也是肥差啊!

  以前这些都是地方的知府、知县来管。

  而大明朝的每一个知府,每一个知县在上面都是有人的。

  这利益链条是盘根错节,知府、知县是要定期上供的。

  皇帝将农政剥离出来,成立一个新的统管全国农业的,就相当于从知府、知县手中拿走了这方面的收入,相当于是破坏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

  例如济南府的知府原本每年给你上供1000两,但现在只能上供900两了,因为农业里捞的那部分钱捞不动了。

  这个时候你还想从济南拿1000两,就必须让济南管农政的人也成为你的人。

  而这个人又是新来的,可能被其他官员给抢走,也就是说本来你每年都得的那100两,可能成别人的了。

  例如户部侍郎周士朴连忙出列道:“陛下……”

  他刚要说话,被崇祯强行打断了:“今日朕是来宣布结果的,不是来讨论的,你且安静听便是。”

  “陛下,这些未与大臣们商量恐难服人心!”